第三章 同人脚本的正确写法其三(2 / 2)

传说中的小剧场</p>

唐星樱:“周游你新写的这部脚本,居然没有毁童年呢!”</p>

周游:“毕竟准备拿去投稿的嘛。再说其实在你们不知道的地方,也毁了不少人的童年。”</p>

唐星樱:“不过原作是《笑林广记》,实在太违和了吧?”</p>

周游:“所以这个桥段作者没敢写进正文里,只敢在IF线放出来……话说IF线里,尽是些作者当年脑洞大开想出来的,不适合在正文出现的情节。”</p>

唐星樱:“作者把这里当成什么了,回收战队(注8)么!?”</p>

向俊飞:“……请自重。”</p>

唐星樱:“那么,如果把这部脚本汉化的话,应该改个什么名字呢?”</p>

周游:“那只能叫《文艺青年》了吧?作为三部曲第一部推出,后两部分别是《普通青年》和《二逼青年》。”</p>

向俊飞:“……”</p>

——————————</p>

注1:这句话大家应该都耳熟能详,出自《十万个冷笑话》(010)。不过这里是IF线,自然可以多说一些,不必担心惹上什么麻烦。</p>

“……米露克队长!”</p>

“不要叫我米露克,叫我卡拉德队长!”</p>

“好的,米露克队长!”</p>

以上对话出自《传说中勇者的传说》(00),是不是觉得句式很熟悉?</p>

当然,这种事情不必太认真,因为……</p>

“拉奥!”</p>

“不要叫我拉奥,叫我拳王大人!”</p>

以上出自《北斗神拳》(1984)。</p>

注:出自《幸运星》。其实这样的不科学事件,各类作品中出现的太多了,抽到一个摊位就能把男主及其后.宫全员带入会场之类的情节,该从哪里开始吐槽比较好呢?</p>

注:50、100、00指的是《寒蝉鸣泣之时》前三作在同人展上的销量。正文某处有注解,这里姑且提一下。</p>

注4:虽然近年比较多见,但以官方名义出版的同人小说,之前也有不少,其中不乏《同级生》(中山文十郎著)这样群众喜闻乐见的人气作品。</p>

尼玛当年作者在《团养》之前写的一本吐槽网文发展史的小说,明明取得了相关人士的QQ聊天授权,却被编辑以“要有书面授权”为由给否了。在其他站尝试上传,第二天也被删书,不然也不会写自己不擅长的宅向小说了。真是只许《梦回九七》放火,不许伪宅点灯啊……</p>

注5:《中二病》与《AURA》尚有待商榷,再说这些年设定神似的作品还少么?不过《黑猫》应该是已经盖棺定论的事情了,因为吐槽的人太多,所以这里不详细说明。</p>

注6:《娘西游》、《基红楼》,作者哀伤的鲍鱼。(某个地方也许有误)</p>

注7:出自《笑林广记》腐流部·识气。此处纯属牵强附会,与实际存在的《文学少女》没有任何关系。</p>

注8:单说《回收战队》的话,或许有极少数同学不知道那是什么。不过该文的作者默默猴另外写过《****》和《妖刀记》——后者可是某亲王都赞不绝口的作品,每逢有人求小清新作品的时候,丫就果断推荐这本。</p>

顺便一说,作者是从来不看此类不和谐作品的。</p>

PS:按照国际惯例,第三章都要掉一些头或者节操。</p>

IF线实际上就是当初被作者否决的路线。正文选择的是《俺妹》和《凉宫》开局,IF线自然是《文学少女》和……呃,再说就剧透了。</p>

另外,这三章中出现的桥段,全都是在写正文第六章时,因为太宅而被丢掉的废稿。为了保证不宅的同学也能看懂,作者实在是不容易呐,这不是满满的节操又是什么?(未完待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