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赶稿(1 / 2)

名探千王 不语楼主 0 字 2021-07-15

 北方的初秋天黑得很早,九刚过已是银钩倒挂,繁星满天,街上,除了一个卖馄饨的挑子还在吆喝着招揽生意几乎连一个人影都没有,街边店铺差不多都已关门歇业,漆黑之中,却有淡黄色的灯光从一座二层楼的一个窗口透出,显得是格外的醒目,假如视力足够好,依稀可以看到楼上挂着的招牌《燕京时报社》。wWw.23uS.coM</p>

这就是燕京时报社的所在地,而大半夜仍在办公室里挑灯工作的正是记者胡燕。</p>

论规模,影响力,《燕京时报》在北平只属二流,有道是‘没伞的孩子跑得快’,正因为如此,所以报社的员工才更加努力。</p>

胡燕是一个很有责任心的人,为了让报社经营的更好,尽快进入一流报社的行列,每天都是尽心努力地跑新闻,写稿件,希望抓到震憾性的独家新闻,让《燕京时报》在同业中打响字号。</p>

今天的运气不错,连着发生的两个案子自已都有亲身参与,特别第二个投毒案,那可是真正的独家,不会有任何一家报纸的记者会比自已了解的更多,更详细,所以胡燕下定决心,一定要抓住这次机会写出一篇视角独到,内容详实,引起社会大众关注的文章。</p>

报社主编得知胡燕跑到独家新闻也非常重视,特意指示责任编辑留下预先留下版面,只等胡燕的这边稿件赶完,那边马上排版印刷,明天一早发行,抢在其他同业之前显显自已的实力。</p>

领导的重视,使得胡燕身上的使命感更重,向主编汇报完自已今天一天的行程和收获以后,她便在自已的办公桌上奋笔疾书,埋头赶稿,为不耽误进度,她甚至连过了晚饭时间都没有留意。</p>

门被轻轻推开,一位年轻人从外边走了进来,二十五六岁的样子,脸上的皮肤很白皙,比起女人来也未必逊色多少,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厚厚的镜片后是一双略显狭长的眼睛,发型是三七开的分头,油光可鉴,梳理得是整整齐齐,一丝不乱,上穿一件雪白的尖领衬衫,下穿一条深灰色的西装吊带裤,手里端着一个白瓷茶杯,里边是冒着腾腾热气的黑褐色咖啡。</p>

这位年轻人名叫柳权宇,他是燕京时报的一名编辑,专门负责报纸社会新闻版面的编排,这次因胡燕有重要稿件没有完成,所以他也得留下来加班。其实,除了这篇稿子以外,其他版面都已排好,字数方面的问题和胡燕早以好,多少,有经验的排版工自然会选择适当的字体以确保文章的完整,完全没必要让他留在这里盯着,但他还是主动留下了来,一方面固然是出于责任心,但另一方面也不是没有自已的私心在内。</p>

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看,胡燕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漂亮女人,不仅年轻靓丽,而且有文化,有知识,有思想,在报社工作的人大多是站在时代前端的人,柳权宇也不例外,而对于这样的年轻人来,胡燕这样的年轻女性无疑是最佳的心仪目标。受新潮思想影响很深的年轻人不似过去的文人书生,追求的是自由恋爱,自已的幸福要靠自已把握,所以柳权宇毫不隐藏自已对胡燕的爱慕之心,只要有机会就会表现出来,虽然胡燕似乎并不领情,完全是以正常同事的态度应对,但柳权宇坚信,只要自已一直坚持追求下去,总有一天能够水到渠成,铁树开花,赢得美人芳心,所以,遇上胡燕加夜班的机会他怎么能够放过?不要胡燕所赶稿件是自已负责的版块,就算不是,他也一样会找借口留下来相陪相伴。</p>

“怎么样?还差多少?”进到屋里,见胡燕只是抬了下头又继续埋头写字,柳权宇轻手轻脚走到旁边问道。</p>

“差不多了,把结尾再修改一下儿就好了。”胡燕答道。</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