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江湖规矩(2 / 2)

其实江湖中也有自己不成文的规定的。但凡跑江湖的,有三种人是从来不会去招惹为难的:一是对手家人,所谓“祸不及家人”的就是这个。不管双方有多大的仇恨,都会很心的保证不会将这种祸事波及到对方的家人。二是朝廷中人,这个规定可以是最不靠谱的一条了。因为某些原因,有很多江湖中人都会扮演着劫富济贫的角色。甚至有时候还会刺杀那些贪官污吏。所以第二条算是最没有人遵守的一条了。三是普通百姓。江湖源于百姓,所以几乎所有的门派都严格规定,不许自己门下的弟子随便欺负普通百姓。欺负普通人更是和背叛师门这样的重罪相提并论,所以大部分的江湖人都是不会去欺负普通百姓的。这也算是江湖中的规矩吧。</p>

不过有规矩自然就有不守规矩的。这条真理放在任何地方都是无比适用的。所以虽然所有跑江湖的都知道这三种人是不应该招惹的,但是却还是有些丧心病狂嚣张狂妄的家伙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去以身试法。这种人要么被众人处死,要么因为武功高强,逍遥法外,成为令人闻风丧胆的江湖大恶人。</p>

南丁城很大,是我从出生以来见过的最大的一座城市了。比起之前见过的软城和新城还要大得多,红墙绿瓦,行人如织,士子商女,茶寮酒肆,各种各样我见过的没见过的,听过的没听过得,知道的不知道的东西应有尽有,让人目不暇接。我仿佛一个初次进城的乡巴佬一样东张西望地看着可以并排行驶十辆我这样的马车的大街上的一切景象。欢笑的行人,过往的侠客,吟诗的游子,甚至沿路的乞儿,一切的一切都令我新奇和激动,这就是大城市啊。果然比起家乡那个的软城要美丽繁华百倍千倍啊。</p>

我干脆放弃了对马车的驾驭,任由两匹老马赖着我们闲庭信步一般的行走在南丁城的街道上。尽情欣赏着自己此生为止见到的最美最大的城市。</p>

“喂,席佐治。注意找找看有没有好一的客栈,我们要休息一天。”妖妖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却恍若未觉,依然心旷神怡目不暇接地看着周围的景象。直到妖妖忽然伸手在我腰间捏了一把的时候,我才痛呼着回过神来。</p>

“我姐,我们下次不要这么玩好不好。这样掐人很痛的。”我揉着被掐的生疼的软肉,苦着脸道。</p>

“可是,人家喊了相公你半天你都不理人家,人家只好出此下策了啊。”妖女居然面色一红,嗲声嗲气地对我嗔道。</p>

为什么如此一个俏媚动人的女子对着自己温嗔薄怒,我却反而有一种如坠冰窟的感觉呢。浑身打了个哆嗦,我忙不迭地求饶道:“好了好了。我这就找客栈。不过你要答应我,找到客栈之后容许我一个人出来走走。这么大的城,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呢。”</p>

“好啊,反正我也有要紧的事情要办,不若我们待会儿一起出来吧。”妖妖拍着手欣然道。</p>

一起?</p>

我有心开口拒绝,复又想到这个丫头那些稀奇古怪的子和整死人不偿命的手段,只好乖乖地了头。大丈夫能屈能伸,忍到最后的才是爷们儿!</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