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能不能给这些主播匹配相应的报价?这些主播转平台,也不过是为了钱,如果两边的钱差不多,我相信他们还是更愿意留在斗虎。”
洛修摇了摇头,“别的平台愿意出500万挖人,不是为了因为这个主播值500万,而是他带过去的流量值500万。
“对于我们公司来说,这些流量本来是我们自己花钱花500万买回来,然后分给这个主播。本来我们自己花钱买来的东西,现在如果再花500万给主播,那就相当于花了1000万。”
每个人都会高估自己的价值,低估平台、环境的作用。
这些主播看到外面愿意给他500万,就以为自己本身的价值就是500万,并没有认识到,他之所以值那么多钱,是原来的平台赋予他的。
“那我们应该怎么办?”伊青飞问,“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些人把我们的流量带走吧?”
“对呀,我们现在的角色就相当于帮别人养老婆。”
“我们辛辛苦苦在外面打工赚钱,供女朋友读完大学,负责她的学费和生活费,以为等她毕业后就能结婚,没想到人家大学毕业后身价高了,看不起我们这些打工仔,转头去找了富二代。”
“还回头踩我们一脚,说我们这些年耽误她的青春,做高自己的人设。”
几位管理人员越说越觉得自己可怜。
“你们别在这哭了。”洛修笑了笑,“这些离开的主播,有部分跟我们签约了高额的违约金,让法务出面处理就好了。”
“我们就等老板你这句话。”
“既然她要去找富二代,那就先给一笔分手费再走。”
合同的事情大家都知道,只是之前老板一直压着,没有动用法律去解决。
现在终于到了收网的时候了。
这些主播大多数法律意识淡泊,同时内心也总感觉品如集团这么大一个公司,犯不着给自己这么一个小平民挖坑。
他们看到十几页,密密麻麻写满字的合同,通常只是随手签约了,懒得仔细研究那些复杂的条款。
更何况他们也不是什么法律专业的人士,除非签合同的时候专门找个律师审查,否则也不容易发现这些条款里面隐藏的陷阱。
更何况他们签约的时候,大多数都只是游戏玩得好,或者有某方面才能的待业人员,手上本身没有几个钱,也不怕被坑。
只要我足够穷,就没有人能够骗到我的钱。
对他们来说,要钱没有,烂命有一条。
现在签个合同就能拿到高收入,自然顾不上合同里面会有些什么约束。
只不过他们自己也没想到,他们一夜之间粉丝百万,身价也飞速上升,成为了有钱人。
他们不再只是烂命一条,那么他们的合同自然也就有了价值。
此时他们看到外面开更高的价钱挖人,早已经把合同的事情抛到脑后。
重生前,洛修也经常看到新闻传出,某某知名主播被判罚天价违约金。
因此斗虎直播一开始就尽可能地跟这些主播签下合同,为的就是防止他们日后被人挖走。
现在面临的问题是,依然还有无数没签约的主播。
他们不受合同约束,随时可以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