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我可能要赢了(求收藏,求推荐,求一切)(1 / 2)

 “原告代理律师,请根据被告提交的新证据,按照证据三性的要求提出质证意见?”

法官见张远反复翻看遗嘱和发票,但却迟迟没有发表意见,以为张远是见到了被告这多此一举,损己利人的无私奉献给高兴坏了。

可不是吗,原本仅凭着张远提交的证据以及当庭说的代理意见,法官还真不能百分百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然而谁能想到,被告这会儿不知道是缺心眼作祟还是因为脑子本来就不灵光,居然主动提交了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让一个本来还需要更多调查的案件立刻清楚明朗,这要是换做法官自己做代理律师,说不定也得经历一番欣喜若狂。

“我认为,被告当庭提交证据,按照……”

听见法官的催促,好不容易清醒回来的张远本来想说“按照诉讼法的规定,鉴于被告提交了新证据,自己也要向法庭申请时间准备质证意见”,没想到这个念头一冒出,系统的警告瞬间即至。

【警告,宿主不得发表有损委托人利益的代理意见。】

本来还想着拖延点时间努力抢救一下的,没想到立刻就被系统判了死刑。

张远无可奈何,只能根据证据三性,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要求临时改口:

“原告代理人认可被告提交的新证据的真实性,也认可这些证据完全合法,至于关联性……”

张远顿了顿,望着正一脸得意,但马上就要开始悲剧的吴又可的眼神那叫一个哀怨,

“按照证据所示,遗嘱的公证时间是两年半之前,债务人认可了自己的债务,正好证明了债务关系的成立,而且被告未能按照原债务人的遗嘱要求,做出了有损债权人利益的遗产处置,应当继续承担相应责任,偿还欠款。”

张远的意思很明白,你吴又可既然是继承人,继承了吴安的遗产却没有把该还的债务偿还掉,而且还是一股脑的全都捐给了希望工程,这明显就是在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你把债权人的利益损害了,不找你这个责任人要钱找谁要钱?

不过再说出这番话之前,其实张远的心里也有过其他的念头。

因为按照吴又可提供的证据来说,其实完全可以当庭提出更改诉讼请求的。

毕竟原先简单的借钱还钱的关系,现在变成了吴又可把应该还的钱捐掉了,损害了王红梅的利益,借贷关系已经变成了侵权责任,可以用损害赔偿的诉求更改之前的诉讼请求。

第二个念头,则是撤回本案,与吴又可先打一个撤销他的捐赠行为的案子。

但是这两个念头很快都被张远自己否决了。

不管是更改还是重新起诉,最后都有可能把时间拖长。

依目前的情况来看,不管怎么做,最后的结果都是一样的,既然如此,那就是长痛不如短痛,干脆利落省得煎熬,索性就硬着头皮继续走下去。

再说了,法官也没有表示不能按照民间借贷审理的意思呀。

“你说什么?还想要我赔?!”

这一下,吴又可听不下去了。

自己提供的东西明明白白的,不是都给了希望工程了吗?

你们想要钱,直接找希望工程去啊,扯自己身上来干什么!

吴又可的想法还没来得及说出口,立刻就被法官以庭审纪律和程序为理由打断。

“原被告之间如果还有其他争议,请等法庭辩论环节再说。”

之后的流程,张远就有点心不在焉了。

不论是法官的提问还是法庭辩论,张远就变得几乎只会重复地说几个字:希望法庭判如所请。

当然,作为被告的吴又可,自然变成了与张远截然不同的祥林嫂,法官每问一遍,他都得喋喋不休地反复强调几回,让原告自己找希望工程要钱去。

到最后,吴又可的喋喋不休,烦得法官都不敢再多问了。

于是,张远的第一个案件,第一次庭审,就这么以张远从未预料的情况结束了。

甚至直到回到律师事务所,张远的脑袋里都还是浑浑噩噩的。

这明摆着必输无疑的案子,怎么莫名其妙就变成这样了呢!

“张律师,今天第一次开庭,感觉怎么样?”

一走进事务所的大门,迎面就被坐在座位上忙乱的马明看见了。

“还行,还行吧。”

张远勉强挤出一个难看的笑脸,让自己强行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