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基本政策(1 / 2)

 第二天,临时政府筹备委员会继续召开会议,研究临时政府的有关事宜。由于政府主要负责人确定了,人事问题不再是讨论的焦点,大家关注的主要集中在临时政府的基本政策上来了。

李丽向各位委员散发了事前拟定的基本政策草稿。委员们接过来一看,之间上面列出了五大基本政策:

――发展生产。人人皆为劳动者,都要为社会劳动。临时政府将根据劳动量的多少对参加劳动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并依照考核结果评定劳动者的积分等级。

――传承文明。鉴于灾后的特殊性,要对一些不便记录的技能进行抢救性的传承。所有人都要将自己的个人特长进行相互教授,并做好一些重要技能的影像记录。

――鼓励生育。所有育龄妇女都要多生育,以尽快增加人口。为鼓励生育,政府将出台专门法令,夫妇生育第三个孩子后,就可以对以后出生的孩子随意命名。名字原则上不能超过四个字,姓氏可为单姓,也可以为复姓。

――保护生态。对灾后所有物种,无论是否合理,都应尽量保护,以实现生物多样性的尽快恢复,让地球早日重现生机。

――和平博爱。人人之间平等相处,互相帮助,不得以任何理由来划分贵贱等级。崇尚和平,反对分裂。

对于这五大基本政策,委员会是基本认同的。有人问道:“这五大政策是代表所有国民的行为准则吗?”

李丽解释道:“这五大政策,是临时政府的施政纲领,并不是适用于所有国民。”

那人随即笑道:“哈哈,我的问题中夹杂了一个陷阱,咱们先讨论一下什么叫国民。咱们目前是临时自治政府,并不是一个国家呀!”

李志刚将话题接过来,耐心地解释到:“此前咱们叫联盟,大伙都是叫成员。现在临时政府成立后,凡是认同临时政府施政纲领,并被临时政府登记在册的,都应称为公民。这样称呼,一来给那些将来还会出现的幸存者一个迂回空间。他们可能接受咱们的纲领,也可能不认同咱们的纲领。认同的是公民,否则就是普通幸存者。”

“对于公民,既要遵守公民守则,这个咱们稍后就要详细制定,又能享受临时政府提供的公民待遇。这主要体现在粮食、蔬菜等灾后重新生产出来的物资上。而对于幸存者,如果他们觉得咱们的自治政府不合他的口味,则可以自行离开。对于个别不肯离开的,咱们对其人道主义援助。假如其对公民造成威胁,所有公民都有权利将其扭送基层自治政府,按有关规定惩处。”

有人又问道:“假如咱们遇到人数非常多的幸存者,他们与咱们为敌,咱们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