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阳武侯府真正的核心眼中,他就是一个小透明。
没有人重视,对他的要求自然也就不高,个性也就这样养成了。
事实上他现在的状态非常像他前世所渴望的终极生存状态状态,薪水小偷,甚至比起薪水小偷了,他的生活还要惬意一些,因为就算是薪水小偷也是需要上班的,他连班都不要上,每天就是吃了睡睡了吃,每个月有大把的例银拿着,身边有丫鬟小厮伺候着,还有比这更快活的生活吗?所以他基本上沦陷了,或者说沦陷了一大半,在这样自由自由自在,腐朽的贵族生活中迷失了方向。
走到门边,肉香愈发的浓烈起来。
“嗯,不错……!”他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抬起头对翠衣少女道,“有进步,这一次没有提前动手,不过闻着味道,火候还差了几分,还需要等一刻钟时间,才能让肉的味道达到完美的地步?
“嗯?哦!”少女想了想,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扭动着的腰身挤进了厨房门里,两边的门扉,被挤得“嘎嘎”作响。
这就是他的贴身丫环铃儿。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当年在路边捡到的,仿佛猫儿一般的清秀女孩,在身边养了十年之后,竟然养成了一个身高8尺,腰围也8尺的豆蔻少女。
这个豆蔻,是巨人捕手里的豆蔻吧!!
果然,传说中的养成都是骗人的!
不过好在人虽然养歪了,但至少很听话。
一刻钟后,铃儿揭开了锅盖,一大锅热气腾腾的炖肉,出现在两人的眼前,模糊了视线。
“少爷,我就不客气了!”
看到肉,铃儿两眼放光,也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个足有那锅一半大小的大海碗,“呼啦啦”的一下把里面的肥肉全都挑了进去,眨眼之间锅里的肉已经去了一大半。
“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急,不要抢,这里没有人跟你抢肉吃!”于和无奈,抚额叹道。
“我知道,可是我看到肉就想吃嘛!”
此时的铃儿嘴里已经塞满了肉,听到于和的话,不好意思得到,“还有就是,少爷您烧的时候就是比其他人烧的好吃哦!”
“那是当然,你家少爷我行走江湖多年,这种炖肉的小…”。忽的,他的面色一变,突然蹲了下来,一只手在眼前扇动了起来,拨开了眼前的汽雾。
“怎么了,少爷?哦……!”铃儿把包在嘴里的肉咽下肚子,不解的问道。
“这个是什么东西?”于和的目光直直的盯着锅里露出一角的白色,伸出筷子,将周围的肉拨开,一块烧的洁白的骨头出现在两人的眼前。
“这是肉骨头啊!”看着于和夹起来的那块骨头,铃儿更加不解起来,“炖的时间太长了。一些肉和骨头分开来,这不是很正常的嘛?”
“正常个屁,这是卤煮,怎么可能有这么白的骨头!”于和没好气的道,慢慢的将那块洁白如玉质般的骨头夹到了自己的眼前,反复的端详了起来。
铃儿虽然很不解,但也并没有说什么,端着盛满着炖肉的大碗,站在于和的身旁,一边吃一边看着于和的动作。
于和已然将将那块骨头拿到手中,举到眼前,对着阳光细看了一会儿,忽然问道,“这肉是从哪儿来的?”
“哦,这是明福山那边的庄子送来,说是一头罕见的大野猪!”
“罕见的大野猪?”
“是啊,是一头很大的野猪……”铃儿费力的比划了一下,于和感觉她在比划自己。
“嗯,听说庄子里面出了二十几个壮丁,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这野猪拿了下来。这猪头是孙阿爷送给我的。”
孙阿爷,大名孙启。阳武侯府的外管家之一,专门负责阳武侯府分散在各地各处产业的收成,明福山是阳武侯府的封邑之一,不管是地上种的还是地上跑的或者是水里游的,都要经过孙启的手。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孙启与铃儿十分的投缘,几乎是当成亲孙女一样宠的,有什么好东西,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铃儿,倒也让于和占了不少的便宜。
据说这头野猪只是粗壮一些,力气大一点,除此之外似乎并无什么特殊之处,所以孙启才会把这野猪头,送过来给他的干孙女打牙祭。
“这样啊……!”于和点点头,心中了然。
自己这算是捡了个漏啊!
“那就这样吧,你先吃,吐出来的骨头都不要扔,等会洗干净送我房里去,我指的是白色的骨头……为什么?别问那么多!”于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把手中的骨头收了起来,转身离开了,临出门之前,又叮嘱了一句,“都记住了,一块白色的骨头都不要给我扔掉,明白吗?”
“哦!”铃儿也是一个心宽体胖的人,见于和没有解释的意思,也没有多问,只是将于和的话记住。开开心心的大吃一顿之后。开始收拾起那些骨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