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到草原撒野(1 / 2)

 到了第二天的早晨,还是那一片蓝天,还是那一片白云。[燃^文^书库][]白云在空中飘,好似草原上的羊群。只有太阳突破了地平线的羁绊,爬到了半空之中,万丈光芒平地起,照耀的河山美不胜收。

顶着早晨的阳光,心情沐浴的意兴湍飞,高仙芝放马出了城。

高仙芝的装束有了出远门的感觉,一领白色的锦缎棉袍,领口和袖子束得紧紧的,不漏一点儿风。腰系红色的锦带,头扎白色软丝巾,脚踏牦牛皮皂靴,腰悬宝剑,身背一张5石的硬弓。他的胯下是一匹神骏的乌骓马,乌黑发亮,没有一根杂毛,马鞍的一侧还挂着描金的黑色的箭壶,箭壶里插着30支狼牙箭。

唐朝时期的一石大约是相当与现代的53公斤,5石相当于500多斤的力气,堪称硬弓了,远距离可以射穿三层阿拉伯皮甲,近距离能够洞穿唐军明光铠,寻常将士根本拉不开。由此可见,这个尚没长大的孩子的力气是多么的惊人。

高仙芝的身后跟着老管家厚德和高府的10名亲兵,以及拉着帐篷粮食等生活物资的马匹。

至于在戈壁上不可缺少的饮水,这次可是一点儿都没有带,因为漫天的大雪覆盖了草原,只要一把火,雪水饮用没什么问题。

老管家厚德是波斯人和汉人的混血,继承了波斯人的特征,高眉深目,骨架很大。他的年纪只有40岁,正是一个男人最有魅力的时期,说他老,是因为他来高家比别人要早一些。

厚德的身世也是挺惨的,他的父亲是边关的浙江士兵,失去了土地才来到遥远的西域当兵。一次立了大功,他的长官将俘获了怛罗斯婢女许给了他。因为他级别低,军奉太少,无力负担家室,就将新婚妻子留在庭州,自己随着将军出门作战。

自古以来,军人的未来是最不确定的,战争中的军人更没有保障。厚德的父亲出去就没有回来,因此,厚德出生以后就由母亲照顾,长大以后打零工度日。后来,母亲死了,他无力发丧,恰好高舍鸡调入庭州,看他可怜,就资助他埋葬了母亲。

从那以后。厚德就留在高家,为主人管账。管了几年的账目,资格足够老,因此人称老管家。

老管家厚德没有携带弓箭,尽管他的箭术不错,但他仅仅背了一口突厥弯刀,就是这一口弯刀他也没打算用,仅仅是做个样子而已。如此超脱没有别的原因,就是他不相信能遇到劫匪。

也不怪厚德大意,大唐威震四方,在官兵的弓箭射程之内,没有谁敢于结帮打家劫舍。假如一不留神遇到了那么一两个不长眼睛的家伙,有这些士兵,也不用担心什么。

因为儿子要到很远的地方迎接哥哥,高夫人不放心,特地让老成持重的管家厚德跟随,沿途好有个照应。

这些亲兵都是高将军从军队里挑选出来的,都是军中精锐。他们每人骑乘一匹通体雪白的白马,身穿明光铠,脚踏皂靴,头戴兜銮,手持砍刀,后背乌黑的劲弩。每个人的马鞍旁都有一个和主人一样的箭壶,里面的狼牙箭也是30支。

唯一的区别是,士兵们的弓是3石的,分量也轻了一些。

需要说明的是,在唐朝的军队之中,普通士兵使用的是2石弓,这在当时是属于最强大的装备了。

谁也不要小瞧这2石弓,世间的爷们儿不少,单手拎动200斤的又有几个。给你预备两斤酸菜馅的饺子,外加一瓶二锅头,你拎一个试试看。

高仙芝看了一眼太阳,掂量着行程。

在他们面前,辽远的大草原在雪野下沉睡,唯有几行马蹄的脚印延伸向了远方。

高仙芝一带马缰,乌骓马长嘶一声,卷起了一片雪雾,向着辽远的草原深处奔驰。

老管家淡然一笑,用马鞭向前一指,命令道:“还不赶快跟上。”

按照唐代府兵军制,10人为一火。火是最小的战斗编制,相当于现在的班,有一个火长带领。

火长是贵州人,当地的客家人,一个老兵了,年龄有40多岁。按照当时人的寿命,这个年龄仅仅当上了一个小头目,确实是提拔的太慢了一些。

听到了老管家的命令,火长一声令下,士兵们催动了战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