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回 巧遇(1 / 2)

 秦泰和展小小来到白狐岭凶案现场后,两个人分头行动。展小小的画工虽然比不上师爷,但是绝对够好,就算是一边自称是破案方面全才的秦泰的画工也不如她。她三下两三就画出了这里的大概,但她没有停下来,因为她是助手,要听一边的秦泰的话。当秦泰发现到什么的时候,要根据秦泰得指示画上什么,这样一来就会是一副比较可信的凶案现场了。当然他们都知道,之后所要画上去的都是秦泰所推理出来的人或者物,需要展小小用虚线或者特别注明出来。

秦泰发现白狐岭属于岩石结构,看上去不太高的山坡,其实很陡峭,有的地方几乎是直上直下,根本无法攀爬。因为开路已经基本完成,所以有一条相对明显的道路在山中出现。沿着这条路一直翻过白狐岭,据说已经挖到了再来镇。就差白狐岭上最后一段没有挖好铺平,不然的话就能直接通路了。

秦泰对展小小说:“听说死者是头朝上王村,背对再来镇,趴着倒在凶案现场的。当时工头看见他的时候,以为只不过是一个睡着的或者昏迷的村民。翻过来才知道他已经死了,而且是死状恐怖。工头看见后,马上回村叫人,在下山的路上遇上了前来开工的村民。在大家的指认下,认出了死者就是上王村的王天宝。可大家都想不通的是王天宝怎么一个人大晚上来白狐岭?而且又怎么会死在这里?死的有这么吓人?师爷打听到的消息,王天宝当时应该二十四岁,虽然长得不是太难看,但也不是一个很惹人注意的男人。王天宝家里有一个老娘,没有田地和房产,租村里的房,为别人家种地干活。就是因为家里很穷所以才没有娶上媳妇。他为人老实又不多话,在村里村外口碑也不错。应该不会有什么仇家和情敌才是。你有什么看法?有什么头绪?”

展小小白了秦泰一眼说:“这些不勘察现场也知道。如果你只找到这些的话,这趟算是白来了。再一次警告你,在外要叫我少爷或者大爷。”其实她在现场也找不到什么线索,毕竟这里一眼就看完了,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案子发生到现在都一年多了,就算有什么线索也几乎被破坏光了。

秦泰不敢顶展小小,只好无奈地说:“是,少爷。”

既然没有什么可以看得了,他们两个人就准备下山,毕竟现在时间也不早了,天已经都黑了。山上不但风大而且有野兽,多在这里也起不上什么作用。

秦泰和展小小一路回去的时候,秦泰一路说话。一是为了让展小小多懂一些,更是为了少听展小小的批评和教训。他说:“一件案子的产生,一定有几个必要的元素。首先是原因,就是杀人的动机。没有杀人动机而去杀人是说不通的,除非这个人脑子有病喜欢杀人。第二是工具,也就是所谓的凶器。这是杀人者杀死死者的用具,也是最直接的物证之一。一般来说找到死者、罪犯和凶器就等于破了案,当然也有不少冤假错案就是因为一些所谓的物证而断定的。所以每一件凶案必须要找到确实的凶器无证才能定案。第三,帮凶或者目击者,也就是人证。一件案子不会做得天衣无缝,除了一些物证之外,最有利的证据就是目击者或者帮凶。所以我大明在制定大明律法的时候,特别注明帮凶,也就是从犯如果举发首犯者,可以减免刑罚。除了造反、谋逆、杀官等重大罪行外,举发首发的从犯都可以得到罪减一等或者轻判。第四是行凶过程,也就是凶案发生经过。这是决定一个罪犯应该如果判决的重要关键。无意杀人、误杀、失手杀人、有意杀人、刻意杀人,根据罪犯不同状态定刑也大不相同。无意杀人者拘禁或者劳役;误杀者轻判,劳役或者监禁五到十年;失手杀人者按伤人罪处理,关押十至十五年或者充军边疆;有意杀人者就是杀人,属于重犯死罪或者终生监禁;刻意杀人者就是故意杀人,不但要重判,而且是一定的死罪。第五,后续处理,也就是事后的处理方式。罪犯自首可以罪减一等,如果是无意杀人或者误杀的话,可以免罪或者从轻发落;失手杀人者自首可以减刑;杀人者和刻意杀人者自首可以得到相应的照顾。我大明的律法比起以前的所有律法都比较有人性化点,这就是我大明的优点。”

展小小听秦泰叽里呱啦一大堆,就已经不耐烦的说:“当官的认识你,又不是我。跟我讲什么大明律法?我又不是一无所知,我也懂点大明律法。不需要你叫我怎么学习大明律法。能不能讲点别的事?你除了破案就是讲什么大明律法,除了这些之外,你就没有话讲了吗?”其是展小小真的想多听一些关于秦泰或者秦泰家里的事。可是秦泰就是一个木头人,一心扑在刑狱案件上,根本不懂展小小的意思。

秦泰正要向展小小问什么的时候,两个人突然看见远处有一点光。两个人马上站住了,这里怎么会有光呢?自从发生了凶案后,村里的村民已经不敢再上白狐岭。没有人敢上山,那山上的光至于动物的眼睛什么才能发出了。难道他们遇上什么大型野兽了?或者是遇上鬼了?

展小小第一时间马上熄灭了两人手上的灯笼。不管是遇上野兽还是鬼,他们点着灯笼不就是告诉对方他们在这里吗?熄灭灯笼后,展小小一手捂住自己的口鼻,一手马上捂住秦泰的嘴巴和鼻子。展小小记得小时候,听老人说过,鬼一般鼻子比眼睛还要灵敏,能听出人的呼吸声和心跳声。活人遇到鬼的话,只要捂住口鼻就能躲过鬼差的巡逻。不管是真是假,展小小决定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