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滩》里,冯程程离开的那年,来的就是法国。母亲的离开,来的也是法国。
他以前也说,等毕业了就想去法国,想去看铁塔,想学习法语,他说那是世界上最好听的语言。
他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她都记得。那时她没什么理想,就把他的理想当成自己的了。不是跟别人,而是跟他一起来这里。
从夏又看看孤身的自己,沉默着无奈地耸肩。
法国是个浪漫的国度,也不失有浪漫多情的男子。
孟从夏走在大街上,就不时有年轻英俊的金发碧眼的男子前来搭讪。他们总是超级活泼,满脑子的古怪想法和念头,经常做事出其不意,又充满礼貌。
跟活泼的人待在一起总是开心的。
不像他总是一副目中无人的模样,好像从未把她放入眼里。
一次傍晚时分,从夏到街区散步,不知不觉走到埃菲尔脚下。她给它照了张照,做成了明信片,想寄给一个人。
她咬着笔头想了会该写些什么,咬笔头的坏习惯大概在学生时代就养成了。过了会,想到了什么,于是用淡色笔写下: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马上又擦掉,不行不行,这样写像个弃妇,虽然虽然,确实是他甩了自己,但从夏觉得没什么尊严。
又写下:物是人非。还是觉得好像不够好,会让他觉得自己对已婚的他仍然抱有幻想。
擦了擦,改了改。最终在明信片的正中间,公正地写下:我很好。“我很好”写的很大,好像刻意证明些什么似的,怕收到的人不相信似的,写的很大。可是看起来空洞。想要掩藏起来的东西,更加裸露地曝光着。
几乎是寄出的一瞬间,从夏就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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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了么,我过得很好的,没有你,你知道了么。
很久很久,也没有收到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