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1 / 2)

 陌汐漓同意地点点头,她就说嘛,风盛的策划部怎么随随便便就让外人进去了呢,原来都是迟大Boss安排的。迟大Boss你好奸诈啊,竟然从一开始就算计她!!不过……

“我们曾经见过?”陌汐漓仰起头看着迟暮洵。

迟暮洵看着自己身边一脸无辜的小女人,不知该气还是该笑。自从遇上她,自己都变得不像自己了。明明告诉自己,她不适合自己,但却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不可抑制地想她,就像一对磁铁,尽管自己不愿意往那个方向前进,但却只能往那个方向前进。

迟暮洵的手指,貌似随意地袭向陌汐漓的腰部,口气漫不经心,嘴角露出一个邪魅的微笑,“你觉得呢?”

常年握笔的手指,在关节处有些茧,不小心碰到陌汐漓的腰部,让陌汐漓浑身一抖,然后不可制止地笑出声来,“哈哈,好痒,好痒啊,哈哈……”

迟暮洵更加毫无同情心地哈着陌汐漓的痒痒,随后将薄唇附到她的耳畔,笑道。“陌陌,你觉得,我们认识吗?”

陌汐漓只觉得迟暮洵的语气中,夹带着无数看不见的寒冰,恨不得将她整个人都钉在十字架上……是那种忏悔的行为。

可是他的手指并没有停下来,腰部的痒意让她的思绪无法集中,只能无助地求饶,“……别闹了,迟大Boss……”

“嗯哼。”迟暮洵却不依不挠,只用鼻音回答她,手指轻轻的的戳着她的腰部。“陌陌,你还没有回答我,我们认识吗?”

郁凉迟虽然是这么问着,但是心里面早已经知道了答案。

早在他们再一次相逢的那一刻,他就已经发现了。

这个小女人,根本就没有记住他。

不过——

好幸运。

幸亏,他还记得。

在爱情上,本来男人就应该更加主动一些。只因为,女子太过于矜贵。不管是哪个女子,都是父母捧在手心长大的宝贝。

所以,幸好呢。他还记得她。他还没有女朋友,还没有结婚。而她,也是一样。

陌汐漓被迟暮洵的动作笑得满脸通红,隔着衣服抓住他使坏的手,轻喘道,“我们,认识,真的,认识……”

“那我们怎么认识的?”迟暮洵挑眉,口气无害地问道。

其实他知道,她早就忘记了,或许说从来就没有记住过。这对他来说,虽然是个耻辱,但同时他也觉得庆幸,她没有记住他,说明别的男人也不曾留在她的心里。如此问她,不过是想看看她囧囧的,为了讨好他而苦思冥想的可怜兮兮的模样,这样的感觉,还不错。

陌汐漓快速地用媲美电脑软件的速度在脑袋里扫描了一遍,咦,没有。看着迟大Boss想要“吃人”的表情,陌汐漓咬着红唇,又扫描了一遍,还是空白一片。

呜呜,迟大Boss,你给点提示啦……人家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你该不会是骗人的吧?

“是……”陌汐漓泪眼汪汪地看着迟大Boss,紧紧握住他就快要再次戳到自己腰部的手指。

迟暮洵看着陌汐漓可怜兮兮的模样,心里觉得一阵快感,虽然很想在逗弄这个小女人,可是,他的胃已经在抗议了,为了回来见这个没良心的小家伙,他连续熬夜赶了两天,才能提前回来。飞机上的饮食,他真的一口也咽不下。算起来,他今天一整天都没有吃东西了。而且,再逗弄下去,怕是自己也无法压抑住欲望,大概会在这里要了她吧。

不过,如果不是这次出远门,他还不知道,原来自己是如此地思念她。原本以为不会对任何女人动情的自己,原来早已陷在这个小女人的手掌心,不可自拔。

究竟是什么时候,自己小女人就在自己的心里深深地扎根了呢?是从第一次见面开始,还是因为再次相遇,她没有记住自己开始?其实在那个时候自己就已经喜欢上她了吧,不然平时安若泰山,性情冷漠的自己又怎么会动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