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悬案(2 / 2)

而这几人也没有和法叶有太多的矛盾。

再说了,哪怕真的是严二公子自己和法叶有矛盾,那凭借他严家的势力,花点小钱找几个亡命之徒是非常轻松的事情,又为什么要自己亲身涉险呢?

再说第二点,他是如何潜入邓府的?

邓府实际上是这炎县县衙的后衙,也属于县衙的一部分。

而刚经历过战乱时期,这时候的县衙的院墙堪比城墙,高足有两丈。

严二公子这种世家子弟,虽然武力值比不上邓宰这种军中悍将,但也是能骑战马、披重甲,冲锋陷阵的人。

但那两丈高的院墙,莫说是严二公子,哪怕是邓宰这种巨汉,要想翻越也不是什么简单的事情。

更可况是要在深夜中无声无息地潜入?

还有第三点,他用的手段到底是什么?

按法叶和【所有人后退】当时的感觉,大概是迷香之类的东西。

如果是物理昏迷法,那以【所有人后退】的身手,怎么也不可能被无声无息地放倒了。

能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做到这种事情的,也只有迷香之类的东西了。

然而无论是什么迷香,这时候的都是用一些草药之类的配置成的。

严二公子在后花园池水中和【所有人后退】一番争斗,那迷香哪怕是藏在身上,也已经被水化掉了。

严二公子的尸首上什么也没有找到。

这案子还没有开始查,一下子就变成了悬案。

果真就像是陈典吏说的一样,法叶和【所有人后退】二人并没有受到什么责难。

县衙最后决定还是放了他们,但却收走了他们的路引,责令他们在县衙这边批示之前,不可以擅自离开炎县境内。

这时候的大殷朝,如果你想离开一个地方前方另外一个地方,是需要路引作为凭依的。

不然的话,就会被当成流民抓去充作奴籍,或是去当个一年半载的刑徒,再将你释放。

没了路引,他们想走也走不了了。

对于这个处理方法,邓宰也是无奈。

他亲自过来赔罪。

但法叶也知道,这一县之地,虽然邓宰是县令,但县令之下还有主簿和县丞,往上还要对郡守负责。

邓宰能帮他们抵挡住严家那边的压力,已经是不错了。

只是出了这档子事后,他们显然也不能再在邓府住下去了。

毕竟他们现在一边是命案直接联系人,一边是县令大老爷,需要避嫌。

于是,法叶向邓宰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