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我这辈子做过的最有毅力的一件事,就是写完了这本书……
我是个懒人,当初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一天磨出一两千字,然后写到十万字的时候,我就弃了,那时还没发到点娘上。
而后过了一年,我放不下它,重新拾起,就萌生出了把它发到点娘上的念头,当时我想着,若是不能签那个约,就弃了它推倒重写吧。好在两万多字的时候来了站短,阻止了我太监的念头。
不过签了约之后,我又想着,上架前一天更新两千字,以我的龟速也还勉强能坚持,但上架后一天更新四千字,这简直就是要我的命。
我之前一直以为我是做不到的,不过当坚持了一段时间之后,便也成为了一种习惯。当卡文的时候,就把自己的电脑强制锁上小黑屋,定个字数和时间,码不完就出不来。
在这样的磨练下,我实现了从一夜千字郎到一夜万字郎的转变,最多的时候每天可以码一万字,虽然这样的情况寥寥无几。
我看网络小说最多的时候,大概是在中学时代,那个时候普遍的字数都不是很多,因此当我自己提笔来写的时候,我不知道要怎么写出那么多字,甚至在这本书的一开始,我以为我只能写二十多万。
就这样边写边学,我学习到了很多东西,也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我开这本书的时候,不会构划,不会理思路,可以说是想到哪里写到哪里,脑海中只有个大致的走向,连大纲都是签那个约的时候,为了交合同而临时写的。现在看来,已经偏离那个大纲许多了吧。
不过现在我可以很有成就感的说一句,我坚持下来了,尽管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我做到了五个月以来从未断更~\(≧▽≦)/~
今天终于给本书画上了一个句号,且不说这个句号画得圆不圆满,我自己心中已经觉得很圆满了,因为我给了自己,也给了你们一个交待。
完本之后呢一身轻松,但又有些失落。曾经一直在遗憾,我若是能写完一本小说,那该多好,现在这个愿望实现了,我又有了更多的愿望。
我想写出更多更好的完本的小说。
没错,这不是我第一次提起笔。第一次提起笔的时候,是在初中,虽然现在觉得那个时候,根本不算是写作。
那个时候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我与另外两个好基友一同开始了码字的旅程。
在上课的时候把稿纸压在课本下,偷偷的写,一张不大的纸上写得密密麻麻,最后的结果就是东窗事发,被老师逮个正着。
面对老师的质问,我们用了些借口搪塞过去,而对于比较优秀的学生(咳,捂脸~),老师也比较宽容,所以这并没有打消我们写作的热情。
在三个人之中,我写得比较慢,于是其中一人对我说:“你今天把分配给你的任务写完,作业我帮你做。”
我十分感动,于是欣然接受。
最后我们三人终于是合写完了一本小说,总字数大概还不到二十万,落笔之时才发现,还没有取名字。
三人商量了许久,终于取了一个貌似很文艺的、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又风马牛不相及的名字:
天容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