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著作权的利益终究过小,所以又添上了《武林外传》一年内的重播权。
而箫剑要的200万说实话真的不多,先说《家有儿女》,就算他再怎么看不上眼,这毕竟是一套精品品牌,如果处理得当亦是储含不小的利益,不说100万,50万总值了吧?
而《武林外传》一年内的重播权,只要150万,真的可以算是甩卖了,要知道,现在《武林外传》的人气可是并不比《神雕侠侣》差,更何况,像是这种情景喜剧可是非常适合重播,更何况,那可是一年的重播权,而不是一次的重播权,也就是说,在接下来的一年内,tvb想播放几遍就播放几遍。
不管谁来说,这个价格真的算是甩卖价了,当然,箫剑如此做未尝不是在平息tvb的怒气,以及缓和双方的关系,以便于后面的计划,但是,这么做对于他来说也不是没有好处,现阶段对于他而言,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名气,只要名气有了,钱之后自然会滚滚而来,而在拿下了一年重播权后,只要收视率不是太低,tvb自然不会傻到只重播一遍。
在退一万步来说,箫剑现在并没有渠道,《武林外传》不可能卖到香港以外,但是,只要在香港的名气够足,自然会有片商找上门来,这无疑会为他带来一大笔的利益。
可以说,谈判的时候虽然只是妙妙几言,但是,隐藏在话语间的深意却并没有那么简单,甚至,如果再细细分析,在更深处还有其他的含义,比如方逸华背后的邵逸夫,再比如箫剑跟tvb的关系,甚至能够继续分析下去就连向华强都能够扯进来。
因为箫剑三个月的沉寂,方逸华心中的怒气消散了不少,在加上双方都克制的情况下,这才能够使这次的谈判这么快结束。
当然,这其中大部分还要归功于箫剑之前的手段,要不是他连番对抗方逸华并取得上风,方逸华,亦或者说是tvb怎么可能就这么痛快的跟他这么一个旗下艺人谈判,如果说之前的方逸华是把箫剑当成了旗下的艺人,是下属,而现在,方逸华则是把箫剑当成了同一个级别的人,自然处事态度就发生了变化。
可以说,能够有现在的结果,都是箫剑冒着被tvb打压、雪藏、甚至是封杀的危险下自己挣来的,能够有今天的局面过程可是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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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方逸华的办公室,看着手中的合约跟支票,箫剑的脸上忍不住露出一抹笑容,转身,大步离去,沉寂了三个月,他也要再次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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