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下两挺机枪的掩护下,“轰轰”,两颗手榴弹在罗二停留的地方炸响,随即几名战士,持枪扑了上去。
靠在车头的排长,一直冷眼盯着脚下的两个“俘虏”,直到一名士兵跑来报告了情况,这才懒散地走回了吉普车,连地上的那两个兵看都没看,也没心情去看。
“走吧走吧,两个软货,还什么警备团的兵,连个民兵也不如,赶紧的,滚蛋。”招手叫回了两个机枪手,排长远远地叫骂了一声。
如逢大赦的两个兵,赶忙跳上军卡,猛踩油门,直直奔向左面的岔路,跑出老远,才敢破口大骂。
抬眼看看山上追击的士兵,排长敲瞧后车厢,一名通讯兵闪出脑袋,“发报,发现通缉犯,正在追击中。”对于自己手下的追击能力,排长还是很有信心;现在,他就等在这里,等着吧那个胆大包天的小军官,追拿到手。
活见人死见尸,上级就是这么命令的,自己也是这么做的,很平常的一件任务。
而跑路的罗二,还没翻过眼前的山头,就发现了蹊跷,自己倒是没什么,大灰身上的味道却呛人的难闻,要不是今天被人给追上了,他还没感觉异常;大概是,鼻子闻惯了,也就不难闻了。
“你瞧瞧,让你没事去洗洗,你丫的偷懒,现在好了,人家冲着你的味来了,跑都没法跑。”四处看看,荒郊野外的,那有什么河啊小溪的,就连小水塘也没有。
“去,往前跑,老子叫你再回来。”一挥手,罗二躲在了路旁,大灰也加快了步伐,窜进了山下的野林里。
没法跑了,再跑伤口一旦迸裂,连医院也不敢去,大力那里估计也成了重点监视地段,算了,给这帮家伙上一课,让他们知道,不是什么人都能追的。
不过,趴在草丛里的罗二,听见渐近的脚步声,嘴里越发的苦涩,敢情,为了抓自己,整整一个排的士兵,在奋不顾身地狂奔,真真好大的面子。
动用军蚁,是能很快解决战斗,但这里不是朝鲜,自己已经犯了命案,再搭上这一个排的人命,估计就彻底是不死不休了。
玛德,罗二还是不明白,自己到底得罪了什么大人物,要把事情弄得没了回还余地;说到后悔,有一点,但晚的黄花菜早凉了。
先自保吧,心里哀叹一声,罗二再次打起精神,把身子死死按在草里,任由面前的士兵们,火速向大灰追去。
当最后的一名士兵,刚刚越过罗二的面前,腾,罗二象一个压紧了的弹簧,蹦扑了上去,一双大手,狠狠捏住了士兵的脖子。
在脖子侧面的动脉上一撮一按,罗二把士兵拖进了草里,拔去身上的军装,套在身上,再带上军帽,抓起步枪,窜出了草地。至于那个昏迷的士兵,还是好好睡上一觉就好。
在不动用暴力的限制下,罗二还没脑残到要和三十名士兵游斗,尤其是里面有一个嗅觉、感觉惊人的士兵,那家伙比一般的斥候要厉害的多,能不碰面更好。
调头,罗二大步向刚才的岔路口跑去,自打跑路,他就没听见吉普车的声音,那么能肯定,那两辆重型吉普,还在原地等待。
确实,刚才栏停军卡的岔路口,两辆并排的吉普车上,那名擅于翻脸的排长,正舒服地靠在吉普车的副司机座位上,正和两个无所事事的机枪手,叼着烟聊天,而车里的通讯兵,也敞开了后车门,闲暇地等待着战友回归。
在他们眼里,作为通缉犯的罗本初,那是手拿把攥地没个跑,估计已经被打成了马蜂窝。
任务完成,那国防部里的奖励,哪怕是指缝里漏点,也足够大家欢喜的了。
眼看奖励在即,排长也显得很是随和,心情大好地和手下说着笑话,却从后视镜里,看见一名自己的战士,从荒草里蹦了出来,低头直奔自己而来。
“怎么,事情有变?”排长郁闷地甩掉烟头,开门跳下车紧走几步,正要开口,那回来的士兵,却刷刷几步冲到了跟前。
步枪枪托抡起,咔咔两下,结实的木枪托,扇在两个机枪手的脸上,那力道不比刚才排长扇司机的劲道小,把年轻力壮的两个小伙子,直接大昏在地。
“你要干什么?”大惊失色的排长,张口厉喝,不料冷冰冰的枪管,狠狠捅进了他的嘴里,把门牙撞了个酥碎。
抬头,低低的帽檐下,罗二犀利的眼睛,陌生的面孔,让排长立马止住了挣扎,心脏砰砰乱跳;完了,这家伙咋么绕回来了。
伸手,罗二熟练地从排长的枪套里,拽出手枪,拇指跳动保险,把枪口按在了通讯兵的脑门上。
“动动试试,老子开枪也就拉个垫背的。”阴森森的威胁,把两个人给吓住了;是啊,这是通缉的杀人犯,犯不着把自己的命搭进去。
反手,罗二手枪砸在了通讯兵的脑袋上,把他打昏在车上;手枪装进口袋,拎着通讯兵摔在地上。
“上车”,把步枪收回,枪口对天,“呯、呯”,一口气打光了子弹,他这是给大灰发信,让它随后追上来;大灰那顺风十里的跟踪本事,罗二是早早领教了,也不担心它能跟丢了。
但在排长的眼里,罗二放肆地举动,那是在炫耀,也是疯狂的挣扎,但这疯狂的人更不值得搏杀,还是保存自己为好。
排长乖乖地上了吉普车,在罗二的示意下,扶住了方向盘,而罗二也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
手里擦拭着排长的手枪,枪口有意无意地对着排长,罗二一脸的笑意,“开车,去追那辆军卡。”
重型吉普车在满是灰土的公路上,轰鸣着急急赶路,拉起长长的尾烟。
第二天,内蒙古元宝山下,被捆成了粽子的排长,得救了,但是,油箱干涸的吉普车里,两挺轻机枪和三千发机枪子弹没了,车里的军用电台也没了,那个该杀的通缉犯,更是没了踪影。
夕阳昏暗,夜色就要来了。
在察哈尔县城的牛马集市上,一个穿着粗布大裳的汉子,脚蹬牧民裳穿的牛皮靴,戴着一顶黑褐色翻檐毡帽,手里牵着两匹高头大马,慢悠悠走出了西门。他的脚下,一头青灰色的大狼狗,拖着半截尾巴,不紧不慢地跟着。
怎么看,这都是一个平常的牧民,正要走出县城返回牧场。
但是,在县郊,歪歪斜斜的骑马姿势,让这个牧民露出了马脚,他正是通缉犯罗本初。
有了黄金在手,罗二轻易地搞到了自己想要的马匹、衣物,但是,集市里的几个汉子的胡侃,让他逃跑的念头更加旺盛,连盗杀两头耕牛的流窜犯都要枪毙,那他还有什么好;何况,那些对自己下杀手的所谓战友,已经把他追寒了心。
打马扬鞭的牧民们,在西门口就四散奔驰,归心似箭地返家,也没人注意这个慢腾腾的家伙。
荒凉的大草原,满鼻子草腥味,股间难受的罗二,举目四望,心里空荡荡的难受,他知道,自己走上了逃亡之路,回头,几乎是没有希望了。
曾经的自信,在几天里,就荡然无存,现在他只要求,能活下去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