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钱戴手上(2 / 2)

林夕不动声色的把手把手抽出来,冷笑着说道:“想我?三姑怕不是忘了,当年是谁说我天煞孤星,把我赶出去的了吧!”

三姑手悬在半空,一脸尴尬。

林夕看着坐在沙发上的二伯爷,三叔,和三叔的儿子,又看了看眼前这个虚伪的三姑,鼻头发酸,眼前有些模糊。

这些可都是和她血脉相连的亲人,他们抱过她,逗过她,看着她长大,林夕全心全意的相信他们,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捅刀子的时候才能又快又狠!

当年爷爷去世的时候,她以为可以在她们这里得到一些依靠,没想到得到的是抢夺和驱赶。

林夕以为时间长了,她就会淡忘这些伤害,时间会带走一切,直到现在林夕才明白,时间并不能带走一切,昨日种种,犹在眼前。

那短短的几天就像一场梦一样,所经历的事情比她以往二十年都多,所见识的人心险恶超过了所有。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让林夕一夜间成长吧,倒也不枉她遭这一回罪。

陆纪柠刚刚看着三姑打量的眼神,也大概明白了,拉开上衣拉链,从兜里掏出三克拉的求婚钻戒戴在手上。

推着林夕在前面椅子上坐下:“小夕,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三姑想你,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呢,是吧三姑。”说完,故意用戴戒指的手撩了一下头发,钻石戒指和阳光一反射,都照到三姑心里了。

三姑刚刚就打量着陆纪柠,看陆纪柠穿的普普通通,也看不出什么牌子,觉得她应该没什么钱,直到她拿出那个大钻戒戴上,在三姑心里,那就是把大把的钱戴在手上啊,听到陆纪柠向着她们说话,连声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