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假装自己是根棒槌(1 / 2)

 燕云同将刘宝珠送回刘家位于京城的宅院,顺便蹭了一顿晚饭。

厚脸皮这份本事,乃是燕家真传。

别看他在刘宝珠面前智商直线下降,却不改厚脸皮的本色。

蹭了晚饭,他还不想走。

驸马刘宝平脸一沉,看不下去了。

强硬地将燕云同给轰走。

燕云同嘀咕了一句,“我和宝珠是未婚夫妻,驸马怎可如此不近人情。”

驸马刘宝平呵呵冷笑,“难不成你还想住下?”

“可以吗?”燕云同顺杆问道。

刘宝平气得不行,提起脚就朝燕云同踢去。

燕云同轻松躲开,嘻嘻哈哈,似乎是在嘲笑刘宝平功夫太水,沉迷温柔乡,怕是许久没有锻炼。

刘宝平怒道:“成亲前,你不许和宝珠见面。”

“凭什么?”

燕云同不服气。

刘宝平理直气壮地说道:“就凭我是她哥!”

这个理由,很好很强大。

燕云同无话可说,只能嘤嘤嘤……

他依依不舍离开刘府,一直回头望,指望着刘宝珠能送他出门。

结果走出了大门,也没见到心心念念的那个人。

失望啊!

很快,他又高兴起来。

改明儿寻个驸马刘宝平不在的时间,他翻墙进来,偷偷和宝珠见面。

嘿嘿嘿……

他得意地笑。

回程路上,遇见了燕云权。

离得远远的,他就大叫一声,“大哥!”

燕云权:“……”

MMP,怎么会在大街上遇见燕云同。

调整了一下心情,燕云权露出完美的笑容,回头看着燕云同,“原来是二弟。二弟这是从哪里来,又要去哪里?”

“我准备回县主府。大哥打扮得这么隆重,是要去做什么?”

燕云同很好奇。

燕云权一身簇新的书生袍子,腰间一枚白玉,看水色就知道价值连城。

身上熏着香,头顶一把玉簪,手持一把折扇,好一个潇洒贵公子。

燕云权含糊道:“会友。”

燕云同嘿嘿一笑,一副我都懂的表情,“大哥是准备夜会哪位女子?莫非是老相好?”

燕云权板着脸,正色道:“休要胡说!没有什么女子,只是诗会。”

“什么诗会?大哥何时学会了作诗,我怎么不知?”

燕云同表情似笑非笑,一句话就拆穿了燕云权的真实水平。

燕云权心生恼怒,他轻咳一声,“凌家大公子准备的诗会,只要有空,每次我必去。以我同凌大公子的关系,他的诗会,无论如何我得去捧场。”

他避重就轻,并不理会他是否会作诗的问题,而是反复强调自己同凌长治的关系。

燕云同了然一笑,“哦,原来是凌家大公子的诗会。不如我也去凑个热闹,看个稀奇。在幽州,只有赛马,不曾见过诗会,今儿正好开个眼界。大哥不为难吧!”

很为难!

非常为难!

燕云权努力地笑着,“参加诗会的人,都是一群恃才傲物的书生。你要是不怕被人轻视刁难,就跟着我一起去。”

燕云同奇怪道:“为什么我会被轻视刁难?轮起学问,我和大哥差不多,我不会作诗写词,大哥同样不会。为何大哥不会被轻视刁难,莫非这里面有什么窍门?亦或是,大哥是在拿热脸贴冷屁股?”

燕云权脸上的笑容,差一点绷不住。

他轻咳一声,掩饰自己的尴尬,“你刚来京城才几天,什么都不懂,就不要胡说八道。”

燕云同闻言,顿时笑了起来,“我知道了。大哥请了代笔,有人替你做诗词文章,对吗?难怪大哥那么喜欢去凌家的诗会。给你代笔的人,莫非是王师爷?

不行,不行。王师爷的水平也就糊弄糊弄我等没读过几天书的糙爷们,想要糊弄那群恃才傲物的读书人,水平明显不够。难怪大哥在京城这么多年,参加了无数的诗会文会,花费无数钱财,却没能博一个才子名声。

大哥啊,我给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以后别让王师爷代笔,他不行啊!一个糟老头子,脑子都生锈了,他的诗词若是能得到赏识,又岂会屈居我们燕家多年?”

燕云权嘴角抽抽。

有你这么说话的吗?

有吗?

他很想出声质问燕云同,是不是故意的?

故意找到茬,坏他心情。

欺人太甚!

他郑重说道:“我的事情,就不劳二弟费心,我自有分寸。”

燕云同一巴掌拍在他肩膀上,搂着他往前走。

“走走走,我陪大哥一起前往凌家。来京城这些天,还没去凌家看过。听说凌家的宅子,十分奢华。”

燕云权内心是痛苦的。

更痛的,是他的肩膀。

这两天才刚养好的肩膀,再次遭受重创。

苍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