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金手指(1 / 2)

 现在的他,不过二十五周岁,却已经有着超过五千万美元的身家。

这一世,他出生于蒙大拿州,是一名三代华裔,拥有着四分之三的华人血统。

早在二战期间,爷爷金百涛远渡重洋来到美利坚,经过数十年的打拼之后,在蒙大拿州安顿下来,拥有了一块不大的牧场。

从小在爷爷的言传身教下,金刚和一些黄皮白心的华裔不同,不仅能够说一口流利标准的中文,对于华国历史文化也有深入的了解。

只可惜,爷爷终究是经历了战乱和艰苦的岁月,落下了不少病根,在他十岁那年病逝。

金刚的父亲叫做金承祖,意为传承祖先血脉文化,不忘自己的源头。

最终金承祖成为了一名牛仔和业余摇滚歌手。

他的母亲玛丽-科尔森,则是一名三流小说作家,代表作【与狼共舞】,卖出超过十万册。

同样不幸的是,夫妇二人在四年前遭遇飞机失事遇难。

当时的金刚正处于人生最风光的时候,二十一岁便已经从哈佛大学毕业,发表并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同名小说《金刚》,从而一举成名,却不曾想到遭遇了如此沉重的打击。

本来,凭借着影视版权大热的小说《金刚》,名利与财富双收的他,打算藉此进军好莱坞,进入南加大进修导演专业,追求自己的梦想。

但因为难以接受父母的突然去世,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选择返回蒙大拿的牧场家里疗养。

同年,又不得不和一直渴望进入好莱坞成为大明星的女友,结束了接近两年的关系。

在人生最得意的时刻,突然遭遇了接二连三的打击和失意,回到牧场后金刚几乎一蹶不振,彻底颓废,每日沉迷在酒色之中。

再加上生活毫无规律,饮食上没有一丝节制,常常暴饮暴食。

短短三年时间,便从一个文弱瘦削的型男,升级为体重超过两百千克的重量级人物。

好在。

这几年的放纵,除了将他身体方面掏空之外,在钱财方面他并没有败光。

甚至,凭借着一些没有完全封闭,来自上一世的零碎记忆,正如他将上一世的作品《金刚》搬到这个世界一样。

他将小说《金刚》出版以及影视改编赚到的钱,大部分都投入到史塔克工业,以及上一世大热这一世也同样存在的互联网公司股票上。

如今四年过去,他投入的钱财如今差不多翻了三倍,哪怕不算金氏牧场的价值,他手中的股票价值也接近五千万美元。

在此前,对于这些脑海中突然冒出来的记忆,被他当作了灵感,他浑然没有想到是上一世的记忆,毕竟这些记忆大多残缺模糊。

五千万的财富,虽然算不上什么巨富,但相对于金刚的上一世来说,已经足够舒舒服服过一辈子。

所以,一向小富即安的金刚,突然感觉有些索然无味,只感觉自己正在飞快脱离金钱这样的低级趣味,成为一个视金钱如粪土的人。

没有继续研究,差不多完全融合这一世的记忆并搞清楚自己所面临的现状之后,他再次呼唤出金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