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7、别碰我!(2 / 2)

军门第一闪婚 唐筝 8697 字 2019-11-24

金晓仪收回目光,非常无辜地摇了摇头:“没什么……”

裴远晟现金晓仪这个女人有点扮猪吃老虎,并且脸皮厚度异于常人。

明明就看了,现在她居然还好意思说没什么?

从前他以为要了解一个人,多接触几次就足够了。

现在他现他错了。

大错特错。

有的人很善于伪装,有的人平时表现出来的,可能只是她本性的一部分。

直到今晚,裴远晟才对真正的金晓仪有所了解。

这可真是太出乎他意料了。

他是不是该庆幸他“认识”她还不算太晚?

不过反正这个女人从明天开始,就从他的生活中淘汰出局了。

以后,他再也不用见到这个两面三刀表里不一的女人了。

这很好。

想到这一点,他的心情稍稍平复下来。

可是这时,她好死不死地对他说道:“裴远晟,你就让我帮你脱了吧,我不会趁机乱摸的——”

“你的意思是,如果我不是清醒着,你就要乱摸咯?”裴远晟看怪物似的看着她。

“啊……我、我不是这个意思……”金晓仪慌里慌张地摆着手说,“我真的没有乱摸过……而且你现在瘦了好多,也没多少肌肉了……”

“………………”

裴远晟觉得胸口一阵气血翻涌,很有种再吐两口血的冲动。

“你今天是存心要气死我对吧?”他瞪着她说。

“没有啊……”金晓仪仍然是一脸无辜。

裴远晟冷笑:“抓紧机会,赶紧的,快点再多说几句,把我气死了拉倒,天亮了你就没这个机会了。”

“没有……我真的没有想气死你。”金晓仪最听不得裴远晟说“死”字,仿佛他多说几次,就真的会死掉一样,“我不想你死,我只想你好好活着,做梦都想。裴远晟,反正我明天就要走了,我也不怕你了,索性就都说了吧,我真的很早以前就喜欢你了,我愿意进你的公司,想尽办法出现在你身边,也都是因为喜欢你——这些你都知道的吧,就当可怜我吧,让我在临走之前表个白。”

她低头笑了笑,那笑容十分的哀伤:“只要你能活着,我去哪儿都无所谓。去爪哇也行。我真的特别喜欢你。”

裴远晟没有说话,寂静中她的勇气得到了滋长,从一颗幼小的嫩苗长成了参天大树。

她抬起头,目光直视着他,眼神炙热地对他说道:“我爱你,裴远晟。我真的很爱你。”

裴远晟没有回应,他就那么坦然地让她看着,听她说着,过了一会儿问:“为什么爱我?”

“不知道。”她腼腆地笑了下,说,“也许一开始,是因为你长得特别好看吧。”

“嘁。”裴远晟面上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真够肤浅的。”

“因为我那时候不好看,所以就特别喜欢长得好看的人啊。”她倒是有着充足的理由。

“好吧,那后来呢。后来是为什么。”他今晚难得精神不错,想到这个人明天就彻底滚蛋了,竟然愿意耐下心来再和她说上几句。

毕竟从此天各一方,也许他不知道哪天就悄无声息的死了,两人这辈子都不会再有机会对话。

他这段时间也越来越不爱说话,今晚和她说的这些,大概可以抵得上这几个月他说话的总和。

“后来啊……后来还是因为你长得特别好看吧,而且我现,你是越来越好看的,裴远晟,我是不是特别肤浅?可是,人在十几岁的时候喜欢一个人,本来就无非是一些非常简单的理由,比如这个人长得好看,学习好,篮球打得好,穿的时髦……等等等等。”

“反正,我就喜欢你,喜欢成了一种习惯,而且自从喜欢你之后,就再也没办法喜欢别人,我长到现在,也再也没有见过比你好看的人。”

“等我长到能因为一个男人的财富和事业而喜欢上对方的时候,又现你恰好也是财富事业都很不错的那类人,在我所知道的男人中,再没有比你优秀的……这是不是很势力呢?”

金晓仪苦笑了一下,无奈地说,“你尽管笑话我吧,反正我喜欢你,是我自己的事儿。你高兴也好不高兴也好,总不能不让我喜欢你吧?你能赶我出去,但不能把你自己从我心里赶出去。对不对?”

裴远晟愣了下,话到嘴边卡了壳。

他不得不承认金晓仪说的很多。

他就算再有钱再有势,就算他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动动手指就能让一家大公司破产,但是,他没办法控制她喜欢不喜欢他。

她乐意喜欢他,那是她的事儿,他能把她这个人赶走,眼不见心不烦,但是,他没法儿把他自己从她心里赶走。

以后她就算走到天涯海角,还是会想着他念着他。

只要她还喜欢他,她心里就会一直装着他。

这事儿不属于他的能力范围以内。

当然,他还不至于为了让她不喜欢他就故意做一些猥琐下流的事情来恶心她。

“金晓仪,我现你这个人……”他想了想,酝酿了一下词汇,“还真是挺执着,挺死心眼的。”

“嗯。我知道啊,我这人是挺执著,挺死心眼儿的,我从小就这样,喜欢认死理,不懂得变通,为这个,好多同学都不爱跟我玩,觉得我特傻,特没劲。”

金晓仪笑着说道,她不觉得他嘴里的执著和死心眼算贬义词,她倒觉得这是对她数十年如一日地暗恋他这种行为的一种肯定。

“哟,原来你不止小时候长得不好看,性格也不讨人喜欢。”裴远晟奚落道。

“对啊。”金晓仪目光有一丝黯然,像是回忆起了她那不怎么美好的少女时代。

“这么说的话,我算是你人生中唯一的一抹阳光了?”裴远晟非常不要脸地问。

金晓仪顿了下,很肯定地点了点头:“嗯,是。”

反倒是裴远晟愣住了。

他没想到金晓仪能承认的这么干脆。

他说这个话本来是想看金晓仪急赤白脸的否认的,却没想到她这么认了。这反倒让他不知道该怎么往下接了。

金晓仪见裴远晟没话说,心想这应该是她最后一次面对面和裴远晟说话的机会了,既然他精神不错心情看上去也还行,她应该趁这个机会多和他说几句。

至少漫长的余生还有那一天与这一夜可以回味。

也就值得了。

有的人谈了几年的恋爱,搞不好连一个值得回味的瞬间都没有。

她不羡慕那些情侣们,对于她来说,爱情就是爱情,没在一起过也一样值得回味。

只要他存在,对她而言就是圆满。

她以前觉得书上说的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太过于文艺,现在她明白了。

世上真的有一个人的存在,对于自己来说是最大的幸福。

他若安好,便是晴天。

“我后来每次遇到困难的时候,想到的人都是你。因为我每次碰见一个事情,自己觉得很棘手的时候,就会想万一是你碰上这种事情,会怎么样解决。有时候我还在心里面和你对话,我觉得,你就像是我的一个朋友,一个恋人一样。就算你根本不会出现在我的生活中,我也觉得和你很近。”金晓仪自嘲地笑了笑,“你不会觉得我很神经质,把我当成变态吧?”

裴远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喜欢过他的人多如牛毛,那些人做过的奇葩事迹也层出不穷,相比起那些人,金晓仪其实算得上是相当的安静如鸡了。

只不过,这么多年了,他还是头一次听人剖析自己喜欢他的心路历程。

这件事很新奇,很有趣,也让他莫名有那么一丁点的惶恐。

仿佛是担心自己配不配的是这样浓烈的喜欢。

那对于她来说,是宛如对方信仰一般的存在。

他小心斟酌了一下,才慢慢说道:“没有,挺好的。我不知道自己还有这种作用,能不知不觉地陪着一个女孩走完青春,慢慢成长为一个女人,说实话,我很意外,也很荣幸。谢谢你喜欢过我。”

“不对,”她认认真真地纠正他,在他微微不解的眼神中说,“不是喜欢过,是喜欢。不是过去时,会一直存在。”

“好吧……”裴远晟摇摇头失笑道:“你还真是挺爱较真的。”

金晓仪没再和他争辩,看着他手腕上残留的血迹,小心翼翼地帮他处理起来。

裴远晟由着她折腾,说起来真奇怪,今晚他的状态出乎意料的好。

非常畅快的感觉,他低头看着细心地帮自己处理手腕的金晓仪,心里蓦地有了那么一丁点的松动。

要不,不让她走了?

可是……

他马上又想到,自己到底是快要离开这个世界的人了。

既然迟早要告别,不如今晚就当做是最后的告别吧。

让她明天一早就离开,至少很多年后她回忆起来,记得的他最后的样子,不会是苍白可怕的。

今晚的他,至少还能说能笑会脾气,至少还是个活生生的人。

金晓仪手脚伶俐,照顾裴远晟也照顾出了经验,很快就处理好了。

只除了裴远晟身上血迹斑斑的衣物。

不过看他眼下心情还不错的样子,自己还是不要再提这茬儿惹他不高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