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二章 风潮(1 / 2)

 埃文斯现在不在美国,而是在联邦德国,这倒不是他主动离开美国,跑到联邦德国逍遥自在,而是因为在美国实在是混不下去了,不得已只能远走他乡。

至于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埃文斯知道H公司太多底细。

起初倒无所谓,H公司一个皮包公司染指航空制造业,不拉一个制造商自然熬不过创业初期的艰难阶段,埃文斯作为H公司与腾飞厂之间的实际牵头人,日子过得自然不错。

然而随着H公司在无人机领域经营的越来越深,与腾飞厂的矛盾也逐步公开化之后,埃文斯这个知根知底的人就成了李斯特和林德曼的眼中钉。

这要是放在以前,木讷而又憨直的埃文斯估计连察觉都未必能察觉得到,然而随着他这几年跟在林德曼身边处理一些商业上的事物,多少也让埃文斯长进不少,于是他很快发现H公司对他的态度有点儿不对劲儿。

别人不清楚,但埃文斯却知道,林德曼别看表面和蔼可亲,是个人畜无害的老头儿,狠起来是真会要人命的,搞个死无对证的谋杀案什么的简直不要太简单。

如果就埃文斯一个人,他还真不怕,反正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你要搞我,老子光脚不怕你穿鞋的,跟你死磕到底又能如何?

问题是埃文斯可不是一个人,还有个已经十二岁的儿子瑞恩,他跟H公司死磕倒没问题,牵连到自己的儿子可就得不偿失了。

于是思来想去,埃文斯干脆找到林德曼,表示自己放弃一切在H公司的权益,并保证这辈子不会乱说一句有关H公司的坏话,只希望能让他们父子离开美国,去别的地方平平安安的生活下去。

林德曼的确有处理掉埃文斯的意思,如果这家伙不识趣的话,可如今埃文斯这般知情识趣的裸~~~退,林德曼表面不说,心里还是很满意的,毕竟能不占血就不占血,更何况林德曼骨子里不相信埃文斯这个懦弱的废物,离开他林德曼能干出什么大事,所以林德曼答应得很痛快。

埃文斯也算果决,取得林德曼的同意后,埃文斯迅速与李斯特办理完权益交接手续,回到家中收拾一些细软,带着瑞恩坐上飞往欧洲的飞机,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在英国和法国做了一段时间的短暂停留之后,最终靠着美国与德国双重国籍的身份,在联邦德国的斯图加特定居下来。

然后……然后埃文斯就后悔了,这倒不是这货不安分,而是因为手头没钱了。

没办法,埃文斯虽然通过机遇实现阶层的跃升,但灵魂深处却依旧保持着美国低层民众的优良习惯——赚多少,花多少!

正因为如此埃文斯户头上根本就没多少存款,以往从H公司赚来的钱都被他砸在各式各样的派对、美女、豪车等纸碎金迷的奢侈生活之中,开销大得令人咋舌。

但那时有H公司的权益作支撑,埃文斯想怎么作,总有个能买单的地方;可如今埃文斯放弃所有权益,惶惶然的跑到德国,买了房子,置办了居家用品之后猛然发现,他居然没钱了。

以至于连瑞恩下个学期的学费都付不上。

这就让瑞恩难受了,只能托人先把位于美国的房产卖了,这才勉强支撑起父子在西德的基本开销,但这种吃老本的方式终究长不了,埃文斯便尝试着做些投资,结果几次骚操作不但没赚到钱,反而亏了一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