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错掉生命(1 / 2)

葬 爱 蒋偲昕 7090 字 2019-11-07

 “十年,你或许不曾想过,经年后会有这么一天,一个人,静静的坐在屋子里,认真的去听外面的雨声,窗纱微开,有细小的光束透进来,雨滴不甘心的下落摔成几瓣湿了一片,温润清新的水汽弥漫了这里,会有凉爽的风围着小屋打转,你躺在床上,用粉色格子的被子盖住已经沧桑的脸,下压,有泪滑落。”

啊桑在笔记本上写下一段字,干净锋锐,直逼人肺腑,吱嘎!车停下,他合上本子一个人轻巧的走了下来,伸手入口袋摸到一张旧的车票,双手一起用力撕碎随便丢进站台边的垃圾筒,然后靠在柱子上点燃了一根烟,深吸,吐出,彷佛这样就轻易的像用铅笔画线般隔开了以往,只是,只有他自己知道,心底藏着的那块影子,挥不掉,撕不碎,阿桑记得几年前自己是如何走的,就是这个站台,几年的艰辛无法出口,剩下的只有苦涩,看看这里,如此熟悉,还有那个摇晃着等人丢东西的垃圾筒。

走过地下道时候,一个年老的男人在他前面拉着箱子走时摔倒了,看着那个人痛苦的表情和周围或不解或犹豫或庆幸的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有那么一下阿桑想要伸手拉起老人,但,终究,他不理周遭鄙视的眼神漠然绕过离开,阿桑很清楚自己早不是几年前那个心如白纸的男孩儿了,现在他走上另一条路,有血,有痛的不归路,他总是觉得一个人走在属于自己的路上就要做属于自己的事,路旁的事,与他无关。

城市还是忙碌有序,站在这个稍微改变了的出生地,啊桑有种做梦的美,自己回来了,他想告诉所有人,他微皱眉头,这里自己都快记不清了,陌生的亲切,这种感觉让人不舒服,或许城市也早不记得他了吧,人太多,忘记是必然,像是一条过于提速的火车,绕了多少圈,只为了回到原点,这种错觉他很熟悉,好似抽烟,几年前他不抽烟,而且讨厌别人在他眼前喷云吐雾,可,现在他也抽烟,一根接一根,他知道自己这行的人生命是不确定的,可能不会死,可能明天就死,所以,他要试着用烟卷来续接,看着袅袅旋转着上升的烟雾,他的心可以很快的安宁下来,阿桑称呼这为一种改变,时间是诡异的音乐家,人,是音符,音乐家可以随意改变音符,而音符只能按照既定的曲子游荡,没办法,他们是夜间的幽灵,收人性命,生活节奏快而繁乱,啊桑早不记得什么时候,哪里,自己还曾吃过一顿完整的饭。

街道有些脏乱,烂菜叶,用过的卫生纸,烟蒂,可能因为迷路而大哭的小孩子,路边的乞丐,还有轻佻大笑的女人,拥挤了不多的年代,仿若归来,阿桑转眼四处看看,他要尽快找个可以容身的地方,在他看来自己也多少算个名人了,刺杀外国*,无视美丽的公主,严肃的外国来使,收钱,杀人,逃出,这些外人看来的壮举可能在老百姓眼里只是为生活增加了一抹色彩,可警察不这么看,他们只记得案底,大功,高升,他们不会转身忘掉,而是像记得自己情人般清晰无比,本来阿桑这行最忌讳的就是见光,或者他们更像是黑暗中的毒蛇,趁人不备,一击必杀,可阿桑不这么看,他是光明的杀手,至少在大多同行眼里是的,一把嚣张不羁的刀子,没有影子,大白天敢在大街上看自己通缉令的男人,疯狂的人。

阿桑算的一个传奇,引他入行的是个名不见传的老杀手,但阿桑明白这个光头的中年人恐怖之处,他把光头看做师傅,光头对他说,他们是亦师亦友,光头其实不喜欢阿桑的行径,他总是说,阿桑算不得一个杀手。

他在一座老房子前停下,眼光闪动,这里是郊区了,老房子依旧像个慈爱的老人一样经受时光洗刷,阿桑露出手指*门前光滑的石头狮子,房子青砖飞檐,这里似乎留下太多小时候的记忆,又恍惚不是他的,大门开了,一个发迹略白的中年妇人走了出来,疑惑的瞪眼看面前的小伙子,“你,找谁吗。”妇人的话让他心痛,以前,这里是外婆的,“我想在这里住下,给钱。”阿桑迟疑下说,妇人愣了会儿,说“这里不出租的,你要是租房子可以到前面的街,那里很多旅店。”“小时候,我在这里住。”阿桑的话让女人沉默,良久女人点头,然后两人谈好价钱,阿桑住了进去,忽然的他有种时间回流的感觉,只是,旧人不在,原来还能称为家的地方,现在要掏钱才能进去,这是种悲哀吧,阿桑想笑笑不出。

很巧的,女人让他住下的房间是小时候的,他伫立很久看着老砖,花木,还有高高的台阶,女人笑着说“你从外面回来的吧,现在像你这样念旧的年轻人很少了,可能过不久这里也要拆掉了。”阿桑回神道谢,付了钱,木然的坐在台阶上发呆,女人叹了口气离开,阿桑点燃根烟抽着,本来应该白皙的手指也泛黄了,没想到,老屋子还在,虽然变了很多,至少还是个愿意呆的地方吧,阿桑没想过问女人房子原来的主人去了哪里,现在的他,太冷,对于无意义的事懒得开口,可能,这些年,失掉的不仅是年轻人的热情,还是,心。

夜晚时候阿桑出来本能的去厕所的地方,随后发现那里只种了棵葡萄树,阿桑自嘲的咧咧嘴,回到房间躺在床上在也睡不着了,透过窗子看小的可怜的月亮,记得小时候自己胆子很小,一个人睡这个屋子总是害怕,后来就拖着外婆讲故事,外婆很疼他,所以总是等他睡着了才离开,再后来,父亲发达了接他离开,那时候,他胆子依旧很小,可没有人再陪他,父亲虽然爱他但更多的是忙生意,他,没有妈妈,或者说是早已不记得了,所以,他就试着看月亮,有时候小孩子的想法很可爱,那时候,他总是想或许月亮也在无聊的看他,他曾经让父亲接外婆来,可外婆舍不得老房子,没来。

中学时候,他努力学习,他希望父亲可以为他骄傲,可以抽时间看看他的成绩单,然后笑着夸他几句,不过这种很平常的事,在他看来变成了一种奢望,最后,失望,后来他开始变坏,打架,旷课,逃学,他想着这样父亲就会理会他了,哪怕打他一顿,可是,没有,他又自暴自弃,除了写东西什么都不再在意,虽然隔了一个世纪般长远,现在算是长大了,可他依旧记得那时候的想法,这个世界都在变,什么都会变,感情,人,不变的只是文字,所以他也不在盼望父亲什么时候看自己一眼,特立独行,没朋友,没梦想,甚至觉得没亲人,什么都没有,除了文字,现在阿桑这种人却依旧写字,挤出一切时间也要在本子上记下点东西,像是记下一点还属于自己的东西,光头曾问过他为什么那么喜欢写字,他说,世界是个不确定的因素,我们的生活没有明天,在这个世界上我们还有个呆着的地方不算什么,能死的时候知道自己留下点什么才值得庆幸,光头摸着脑袋说自己不识字听不懂他说什么。

反正睡不着,阿桑起来到外面接杯凉水做在桌子边慢慢喝着想后天要做的事,突然发现自己很久没有认真想想自己的事了,可能同行都知道他们这种人是没有自己的,若是光头可能会笑他幼稚,算不上习惯,阿桑始终觉得,当一个人不确定什么时候会死亡的时候,最好还是在可能的时间里想想自己这或短或长的一生做了什么,所以他经常想,就若写字一样成为一种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