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王宫殿里最多的莫过于珠宝细软,适当的让我挑一点去,常言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嘛,所以这粮草是重中之重,最好让我自己来挑一些,京城里面的官有哪一个不喜欢这些。”谁人不知道宁王一辈子最喜好就是收集珍奇异物,珠宝财宝可以和京城皇宫相媲美,所以楚雨不仅出于公事也出于自己的私心,拿点东西应该不过分吧!
宁王淡淡的一笑:“楚将军不就是要钱嘛,又不是要命,珠宝细软本王有的是,只要你喜欢拿就是了,只求你能办成事就好。”
“谢王爷。”楚雨谢过宁王后就随着宁王来到了地下金库,宁王命人打开金库后,所有人都乖乖的退下守在金库的外面,只有楚雨和宁王进去了。
金库?一个多么富有诱惑力的名词。
楚雨走进去之后就傻眼了,本来就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但是进去之后还是被吓傻了,看过电视剧里面有关于宝藏的故事,那场景也就几箱子金银钱币珠宝首饰往那一堆放散出无数金光就完事了,但是不排除导演在那里故意渲染。
但是和宁王的金库相比那就是小巫见大巫。
宁王把所有的珠宝都按照一定的名称顺序排列的整整齐齐,放眼望去银子金子都被码放的整整齐齐,好像走进了金银做成的房间一样的错觉。在金库的最后面安放着三颗散发着淡淡幽光的夜明珠,仔细看看一个个都犹如鸭蛋一般大小。这还是楚雨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夜明珠,以前夜明珠只是一个概念上的名词没想到今天算是真真切切的看到了。
“挑吧,想拿什么就拿吧!”宁王一副慷慨解囊的样子站在金库中就犹如一个财大气粗的财主。
“嗯,那我就不客气了。”楚雨说完就朝着夜明珠伸手过去,夜明珠拿在手上沉甸甸的,润润的感觉透心凉,果然是好宝贝啊!
才一个,再拿一个,就在楚雨想再多拿一个夜明珠的时候,宁王一把拉住他的手,弱弱的说道:“一个夜明珠就足够了,你那光了,以后我这金库可就要点灯了。”
哦,对啊,才发现原来这个金库的所有光源都是来自于这三颗夜明珠,怪不得看着头顶上的天花板都布置的奇奇怪怪的,原来都是用来折射光线的,真打心底佩服宁王可真是奢华中带着巧夺天工的艺术才气。
“那好,我再挑点别的东西。”楚雨说完就朝着另一块走去,慢慢的欣赏着光彩夺目的珍宝,他现在就像一个伺机扑食的饿狼,忽然饿狼眼睛一亮,一把抓出来一看,真是一把宝剑啊,这把匕首长不过半尺,整个剑身被镶满了珠光宝气的珍珠粒,合理恰当的布置让整个剑身更显的精致。
就是它了!楚雨拿着匕首给宁王看了看,从宁王的眼神中明显的看出了不舍,但是又不能不放手,只有割舍着说了声:“喜欢就拿去吧!这把匕首是琉球国于洪武七年的时候进献给大明的,来使想重修旧好才请能工巧匠打造了这把巧夺天工的宝物,此物长得漂亮不是重点,里面的剑刃是千年寒铁所造,据说削铁如泥,吹毛短发更是在眨眼之间,如若是一般人,本王才舍不得给,既然是楚将军想要就送给你了,常言说的好,宝剑配英雄嘛!送给你了!”
“那末将就谢过王爷了。”得到了这样一件宝贝对楚雨来说可是一件极其欢快的事,说不懂会将这把匕首作为楚家的传家宝一直传下去,想想再过几百年后的子孙看到老祖宗给自己留下的这把匕首不知道作何感想。
楚雨又挑了一些财宝后,拜谢了宁王,带着查木骑着骏马一路朝着京城奔袭而去,一路上换马不换人,从来没有过半点耽搁,因为楚雨心中很清楚,现在时间就是决定胜负的唯一条件,早一点解决了耿炳文就早一点减轻燕王目前的压力。在去京城的路上早已经飞鸽传书告知燕王自己的行踪了,并一再的告诫燕王切勿出战一定要死守城池,等到自己大功告成后再行动。
本来平常人走五天的路程,楚雨和查木两个人仅用了两天就赶到了京城,到了京城,才发现这里已经人心惶惶了,大街上到处张贴者叛逆者的画像,官兵们日夜巡逻,只要遇到了长的相似的立马就抓起来后送进天牢等侯审查,楚雨并不意外自己的画像已经贴满了大街小巷,好在自己和查木已经乔装打扮了,估计就是朱允炆现在站在他们面前也认不出了。
两人走到了一出墙角,一阵风吹过,一张画像飘了过来,查木一把抓住一看惊讶道:“楚大哥,看。”
楚雨循着查木的眼光看去,乖乖哦,上面一个面目清秀的书生模样活灵活现,让人都不仅感叹道这样的容貌竟然是通缉犯。
“楚大哥,他们竟然把你画的这么清秀,真是厉害,估计你在他们心里就是一个白面书生的模样吧!”查木笑道。
楚雨没有吱声,依然看着上面的内容,看完之后心中有了几分得意。“看来我在他们心中不仅是白面书生,而且还是价值连城的书生,呵呵,从来没有想到我会是这个身价,十万两黄金啊!可以堆多大一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