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被奸商掏空了的刘思思(2 / 2)

甭说自己开的音像店了,就连唱片公司自己的唱片店,都未必没有盗版。</p>

就目前而言,有面子且想赚钱的唱片公司,跟大盗版商关系都没没那么差。</p>

甚至还会有合作!</p>

要不然,盗版商完全可以把当红歌手的新专辑里的主打歌和可能会火的歌,与旧专辑或者其他歌手的大火歌曲录一块卖。</p>

对于没有词曲、MV、歌手、宣传成本的盗版商而言,多做几个排列组合、多印几份磁带或唱片,真不是什么大钱。</p>

但做生意嘛,合则两利,分则两败。</p>

盗版商真要把唱片公司给整倒闭了,自己以后就没的盗了。</p>

而唱片公司与盗版商打好关系,除了能获得几周售卖时间给歌手们匆匆冲榜,也能利用盗版让個歌手迅速成名。</p>

有些没有节操的唱片公司或者发行人,甚至会直接与盗版商合作坑歌手的分成,以及逃......</p>

若没主动送上《十年》和《明年今日》的母带协商好,姚谦哪敢在大陆给《沈森》备了唱片、磁带合计280万张的货?</p>

不然的话,从未在大陆正经跑过通告的沈森,光凭一个月多前媒体的声讨和从港台搬运过来的通稿和视频,能让李青山一天卖空两千张《音乐爱好者》?</p>

在火车里听过沈森卖唱的人很多很多,这条街的学生也不老少,可像刘思思这样舍得掏钱买正版的真没几个!</p>

“能便宜点嘛?明天我还来买《音乐爱好者》。”</p>

见李青山如此理直气壮,缺乏社会经验的刘思思直接上当,可数清楚海报,才发现钱不太够,之前东拼西凑的576虽没花完,可付完今儿的两百块,明天的299都不够,更别提是其他零用了。</p>

“明天多送你两张海报!”</p>

“......”</p>

才花一笔巨款的刘思思回到家,心虚的没跟厨房里忙活的妈妈打招呼,就溜进了自个房间。</p>

把小唬队的海报撕的干干净净,就开始贴起了沈森的海报。</p>

竹筏上拉二胡、弹钢琴的两张贴在了床头,一张腾空飞踢的贴在床尾,河里游泳的贴在了床边......</p>

待整个房间甭管是坐着、站着,还是躺着,只要睁开眼都能看到沈森,她才拿着唱片跑客厅看MV听歌。</p><div id='gc1' class='gcontent1'><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 catch(ex){}</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