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本就没不透风的墙,娱乐圈更是处处都漏风。</p>
沈森还没出道呢,大名就在百代唱片旗下艺人之间流传开来。</p>
有人羡慕甚至是妒忌他的天赋,有人想请他帮忙写歌,还有人觊觎他的美色。</p>
王晶花给他买诺基亚的第三天,他就接到了那鹰的邀歌电话。</p>
刚拒绝没几天,萧雅喧又邀请他去红馆参加她的演唱会。</p>
然后沈森就回鄱阳办通行证了。</p>
绝不是贪图美色。</p>
配合公司宣传罢了。</p>
新人出专辑,从来都不是把歌录好直接卖的。</p>
很快,就来到了7月17日。</p>
因为是沈森第一次公开亮相,而且是在红馆,王晶花亲自跟到了香港。</p>
刚办好入住,姚谦的电话就打了过来,让去红馆彩排。</p>
“一个人的夜我的心应该放在哪里,拥抱过后我的双手应该放在哪里......”</p>
沈森跟着进入场馆,萧雅喧的歌声就传人耳中,抬眼望向舞台,沈森顿感辣眼睛。</p>
衣服穿的虽然土,但毕竟只是彩排。</p>
可这发型和妆容是真的难以接受。</p>
配合她的舞姿,沈森感觉眼睛很受伤。</p>
“嗨!姚总、婶婶。”</p>
萧雅喧发现两人,顿时挥手招呼。</p>
姚谦、沈森没有麦克风,举手回应了下,便加快脚步走向舞台。</p>
“你好,Evla,这次谢了啊。”</p>
上到舞台,沈森便主动招呼并致谢。</p>
虽然是公司给安排的,但她要是不乐意,也给不了两首歌的时间。</p>
“怎么谢我啊?”</p>
“......给你唱一曲”</p>
被凶到了的沈森慌乱把手抽回,往后退了一步,看向一旁的吉他手道。</p>
“呵,你不会没拍过拖吧?”</p>
萧雅喧娇笑上前,深怕沈森看不清楚。</p>
“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