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8 章 一剑霜寒十四州6(2 / 2)

很好,看来天机出世的第一单生意要有着落了。

钟离乐笑道:“如果能遇上天机,那自然是极好的。”

衡玉举起酒杯,示意他饮酒。

钟离乐:“今日能与明初兄结识,实为人间一大喜事,来来来,我们饮酒!”

两人推杯换盏,涂星华和包妍就在旁边以茶代酒。

等到一坛百里醉下肚,四人也相处得越发融洽。

喝完酒后,天色差不多开始暗下来。衡玉握着折扇起身,眸光依旧清明:“三位,那我就先回去了。我打算再好好寻找天机,等到有天机的下落了,我再来与三位共饮。”

直到衡玉的背影消失在视线之中,钟离乐才收回目光,与好友涂星华感慨道:“明初兄这样的性子,若不是背负着师门仇恨,定然早早就在江湖中扬名了,也不会一直等到现在才为人所知晓。”

涂星华无奈笑道:“明初兄如今也不过二十,你这样感慨,是置你我与何地啊。”

他们这些人哪怕在几年前就扬名了,但扬名的时候也超过了二十岁。

钟离乐抬手拍了拍自己的额头,觉得自己可能真的有些喝醉了,居然忘了这件事情。

对啊,为这种妖孽感慨什么,他更该为自己默哀一番。

***

衡玉慢悠悠晃着折扇,踩着这一地的星光走回她置办的院子。

一路上,她察觉到暗处里有不少探究的目光,不过里面没什么恶意,衡玉就没对暗处的人出手。

被盯得烦了,她方才弹出一道内力作为警告,示意暗处的人适可而止些。

这处院子是衡玉租下来的,只是租了一个月。地方很大,里面的一应家具都是齐全的。

坐在凳子上,衡玉给自己倒了杯凉开水。

喝着水时,她垂下眼,思考自己下一步该做些什么。

现在她的三个身份都安排得明明白白了——

正道的光-师承不详-明初,擅长使用的武器是一把折扇,标志性的装扮是额上绑有一条白色的布条,最厉害的是轻功身法。

专门搞事-故剑山庄-戚衡玉,用的武器就是洗炼,一手剑术足以惊艳四方。

她不会主动杀人,但很显然,只要洗炼一出世,江湖必然会掀起血雨腥风。所以说这个身份是专门搞事也没什么大问题。

神秘莫测-来历不详-天机,常年身披黑袍戴面具,标志性的特点是手握一本无字天书。

如今前期铺垫都已经完成,是时候寻个合适的时机,让天机紧跟着出场溜达溜达。

***

因为灵云派和七星阁的这场婚事,很多江湖人士都聚集在这个城镇里。

酒楼又是消息最灵通的地方,那天酒楼发生的事情被那么多江湖人士看到了,一传十十传百之下,只花了短短两天时间,一流高手明初的名声就彻底在江湖中传扬开。

所以说,有实力的人想要在江湖中扬名,真的是件很容易的事情。

只不过在这件事后衡玉就低调下来,一直没有再次现身,很多想要找她挑战的江湖人都只能败兴而归。

转眼间就过去了三天时间。

今天一大清早就下了场滂沱大雨,街道上的行人少了很多,偶尔有人走动,也是撑着油纸伞神色匆匆。

金麒麟失窃一事始终没有头绪,钟离乐一大早上就被雨水敲打窗户的声音吵醒了。

他没有继续睡下去,起身走到窗边,支起窗户望着外面的雨水,迟疑片刻,打算出门去附近的茶馆用些早餐。

换好衣服,钟离乐抱着长剑撑着油纸伞,慢悠悠走进雨幕里。

他神情悠闲,哪怕衣摆被雨水打湿也不在意。

走了小半刻钟,茶馆便纳入眼底。

这个点还早,天气又不好,茶馆里压根没几个客人。

钟离乐挑了个靠门的空桌子,从筷子筒里抽出一双筷子,用筷子背敲了敲桌子,笑着对掌柜说:“掌柜,来一屉肉包子,再来杯豆浆。”

这几天钟离乐常来店里,掌柜对他不陌生,闻言笑着应了声好,转身进厨房把他要的东西端出来。钟离乐正要用筷子夹起包子,余光突然扫见有个全身被黑袍罩住的人,慢悠悠走在雨里。

雨水很大,黑袍人却没有撑伞。

黑袍人的目的地显然也是这家茶馆。等他走得近了,钟离乐看得越发真切——这个黑袍人的脸上还戴着一张木制面具,手上握着的东西似乎是,书?

联想到《天机》这个话本,钟离乐错愕:不会真的那么巧吧。

钟离乐刚回过神,黑袍人便已经走进茶馆。明明对方的打扮非常古怪,但守在门边的茶馆掌柜几乎都没注意到黑袍人的存在。

很显然,这是因为黑袍人实力不凡,特意以深厚的内力淡去了自己的存在,实力不够的人很难在第一眼察觉到。

似乎是注意到钟离乐在打量自己,黑袍人慢悠悠看向他,用那带着淡淡沙哑的声音道:“年轻人,你我有缘啊。”

钟离乐一愣,想到话本里面提及的内容,他脸上泛起克制的激动之色:“前辈,还请前辈快快坐下!”

黑袍人走到钟离乐对面,施施然坐下。动作幅度有些大了,隐在黑袍里的手露了出来——这只手骨节分明,看上去有些纤细,但手上生了些许皱纹,显然这天机已经不再年轻。

手是衡玉故意露出来的。

不过她化得再好,手上的皱纹都是画上去的,如果钟离乐看久了难免会暴露。

所以只是让钟离乐粗粗一扫,她就再次将手收回黑袍里。

钟离乐连忙为衡玉倒茶,将温热的茶水推到衡玉面前后,他才试探性问道:“敢问前辈可是传说中的天机?”

衡玉微微抬头,语气有些怅惘:“原本我这老朽之人只想在江湖中籍籍无名,最后化作一捧黄土。谁知道还是出了名。”

是啊,我真的不想在江湖中出名的。

话说得多了,衡玉自己都要信了。

忽悠人的最高境界就是把自己也给忽悠住,所以钟离乐被忽悠住也实在正常。

钟离乐道:“前辈能知晓世间万事,你入江湖,是整个江湖的幸事啊。”

“幸事吗?”衡玉叹,“当我把消息说出去,那人会用消息来做些什么,就不由我掌控了。知晓太多其实也未必是一件幸事。”

对此,钟离乐其实深以为然。

他觉得自己好像理解了天机不想扬名的原因:如果有人用天机前辈透露的消息为祸一方,那那些无辜者的死,该不该算在前辈的头上?分明不是前辈出的手,但与前辈也有那么一两分因果在。

但好友明初做这些事……

唉,钟离乐不便发表任何看法,好友也是事出有因,好友的立场和天机前辈站的立场不同,实在说不出是谁对谁错。

“也罢,闲话休提。”衡玉温柔地摩挲着手中空白的书卷。

她手上这本书非常简单粗暴,封面直接用凌厉而瑰丽的字迹书写上‘无字天书’四字,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它是一本没有字的天书般。

天机的神秘人设已经立住,钟离乐注意到‘无字天书’这四个字,只会感慨这字迹着实漂亮,完全没往别的地方想。

衡玉道:“今早我掐指一算,才往这里走了一遭。年轻人,既然你我有缘,你想知道什么事情的话,尽管问我。但只能问我一件事,所以,你认真斟酌。”

钟离乐抿了抿唇,问:“天机前辈,我想要知道金麒麟的下落。”

担心这位前辈不太清楚金麒麟是何物,钟离乐还很认真地解释道:“这尊金麒麟原本是七星阁的珍藏,因为阁主之女出嫁,阁主为了表示对婚事的看重,特意将金麒麟作为彩礼送来灵云派。”

“只是八日前,金麒麟意外失窃。灵云派掌门便委托我寻找金麒麟。”

“我如今已经想到那人是如何盗走金麒麟的,但始终无法锁定那人的身份,更无从得知金麒麟的具体下落。”

眼看着还有几天时间,七星阁的人就要抵达灵云派。如果想要完成灵云派掌门交付给他的任务,他必须要在剩下时间里将金麒麟找回来。

留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在钟离乐期待的注视下,衡玉缓缓开口:“你有没有想过一件事——如果说,从头到尾都没有金麒麟这样东西呢?”m.w.com,请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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