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眼神一凝,“你小子不是商籍?”
那大汉的脸上闪过了一丝惊恐,连连摆手,“大爷您可别瞎说,您可别瞎说,我这摆了一会儿摊儿就走,挣够几块龙钱就回努尔干都司娶媳妇,萍水相逢,您可别害我……”
朱元璋的脸上闪过了一丝难看,在他还是皇帝的时候,朱标就曾经跟他说,要发展职业军人,那就是军人完全脱产,而且也取得了很大进步,就说那海军吧,就说那努尔干都司的一万精锐吧,那都是以当时一当百的存在!
当时他就感觉自家儿子要动这个户籍制度,但他却把自家儿子的这个想法压了下去,他总感觉朝廷白养那么多兵,不种地不生产是浪费钱粮,而且这项国策是他这辈子最骄傲的一个国策,曾经老朱就骄傲的说过,咱养兵百万没有用民间的一分钱粮!
可是在老人家的心里,他是讨厌商人的,毕竟如果全天下的人都去做商人,那谁来种地,不种地,没有粮食,商人又能买卖什么?
毕竟朱元璋心里十分清楚,这商人的把戏无非就是左手倒右手,贱买高卖,囤积居奇,但无论他们怎么卖,这一颗粮食也不能让他们变出两颗来!
“你小子也真是没正事儿,好好的农户,不在家里种地,却来这里抛头露面当商人,你就不怕你爹回家打断你的腿!”
朱元璋的语气有些咬牙切齿,看着那大汉也有三分恨铁不成钢的意思。
那大汉却摇了摇头,“俺爹也同意我出来做点小买卖,从努尔干都司的最边上进关里,一路做小买卖走到应天,虽然只能晚上出来,但大爷您知道吗,我这一路上攒了多少钱?”
朱元璋摇了摇头。
那大汉左右看看,压低了声音说道,“不怕告诉你,我足足挣了一百四十个龙钱!”
朱元璋倒吸一口冷气,可别小看这一百四,对于民间小门小户来说,那简直就是一笔巨款,舒舒服服的娶上两个媳妇,还能盖上三间瓦房,家里还能置办上两亩地,买一头耕牛!小日子那叫一个红红火火。
那大汉已经烤好了粉条,粉条经过了炭火的炙烤,已经变得香酥可口,又撒上了一些细盐花椒粉和辣椒粉,往盘子里边一放,“老爷子您尝尝,这粉条绝对比这边的粉条好吃,这可是俺从努尔干都司带来的。”
朱元璋伸手拿起一块,随意扔在嘴里,一阵脆响以后,咸鲜麻辣的味道就充斥着口腔,再加上粉条那股特殊的味道,着实是一道好的下酒菜。
“这粉条是你从努尔干都司带来的?”
朱元璋随口问道。
那大汉也点了点头,“是啊,当时带来一马车,说是要走亲戚,给开路引的官兵塞了点银子才过的关…”
朱元璋的老脸又黑了几分,狠狠的瞪了一眼旁边的朱标,朱标则是在没心没肺的大口吃东西,还不时拿起他的酒壶抿上一口。
那汉子很客气,手艺也很熟练,又给朱元璋烤了一些,让他带回去尝尝,也没收钱,拿他的话来说,马上就要挣够一百五十个龙钱了,今天晚上收摊就回家,连夜骑快马回去…
朱标没心没肺的四处张望,马皇后笑盈盈的看着自家男人,朱元璋老脸漆黑,在前边带路。
一家三口继续游荡在应天的大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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