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日当空,万丈豪光。
大军纵横,血流漂橹!
朱标的太子仪仗今天格外精神,明黄色的车驾缓缓的来到平户城外,象征着人间极致的明黄色绣龙长靴,缓缓地踏在满是血污的土地上。
土地满含着鲜血,踩起来滑腻腻的,溅起来的血花,落到朱标的靴子上,给上边张牙舞爪的金龙,平添了几分煞气。
“茂将军此战居功甚伟!”
朱标斜着眼睛,满意的看了看城下巨大的京观,笑呵呵的说道。
“此战全赖太子殿下英明神武,我大明有天神庇佑!末将之功,不值一提。”
常茂抖了抖沾满碎肉骨屑的铁甲,谦虚的说道。
朱标走到了京观之下,刺鼻的血腥味扑面而来,但是他并没有躲开,而是仔细的看着这件杰作,上面老幼病残,男人女人,应有尽有,一张张痛苦的脸庞,千姿百态,好像在诉说着他们临死前的遭遇。
朱标的眼神中闪过了一丝满意!他不会以德报怨,他也不会行君子之事,作为大明的储君,作为一个中华儿女,都有义务,都有责任,来干这件事情,千古骂名也好,桀纣之君也罢,他不在乎!
“殿下,还有数千女人,儿郎们都没舍得杀,您看……”
常茂有点不好意思,红着脸问道。
朱标心中顿时了然。
“儿郎们喜欢,就由着他们吧,又没有违背我大明军法,何苦搞得那么紧张呢?”
朱标现在可不会干那些费力不讨好的事情,非常之时,行非常之事,再说他自己也答应大索的,又没有糟蹋自家百姓。
“末将代儿郎们谢谢的殿下。”
常茂真怕这位太子殿下看不得这些,毕竟是老儒生们带出来的,昨天晚上一时高兴,答应了手下的千户们,虽然今天后悔了,但也只能硬着头皮说这件事儿,没办法呀,作为统军大将,连这点信用都没有,谁敢跟着他拼命啊?
朱标则淡然的挥了挥手。
“这些事都不是问题,只要能打胜仗,只要没有违背我大明朝廷军法,孤自然不会责罚!”
“跟着殿下打仗就是他娘的痛快!”
曹炳身穿重甲,包裹的严严实实,只是在迈步的时候,大腿上露出了些许黑毛。
朱标的眼睛,那可是相当好使,当即说道。
“看来咱们的曹军们,昨天晚上可没少快活!还行吗?今天攻城可别做了软脚虾!”
曹炳一阵不好意思,长满络腮胡子的大圆脸,也罕见的有几分红晕,弱弱的说道。
“殿下,咱可没有,只是昨天晚上天气炎热,末将想凉快凉快,谁知道裤子丢了………”
“哈哈哈哈………”
常茂见朱标并没有动怒,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
“老曹你可小心着点儿,你可是景川侯的嫡子,可别打了一场仗就进宫做了曹公公,就你这粗手大脚的,估计也就能做个打杂的!哈哈哈……”
曹炳面色血红,被挤兑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最后还是朱标看不过去,出来解围道。
“好了,好了,茂弟不要说了,你身形和他差不多,送他一条裤子,回应天的时候去景川侯家蹭酒喝!”
曹炳终于有了一条新裤子,他狠狠的扎了扎腰带珍而重之的拍了拍华丽的面料。
“多谢殿下,多谢茂将军……”
一番笑闹之后,朱标坐到了帅位上,面色也冷硬起来,诸将一看,也纷纷正襟危坐,一时中军大帐的气氛凝重了起来。
朱标扫了一眼地图,缓缓的说道。
“从地图上看,咱们没有多长时间,最近的倭寇只需要两天时间就能赶到这里!所以咱们只有一天时间!这一天时间,孤要攻下平户城!把这里夷为平地!然后再回到船上,在海面上游弋。”
“殿下……”
常茂小心翼翼的说道,“为什么不攻下平户城,据城而守?咱们有这么多火器,来多少小侏儒都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