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辆法拉利最后停在一家夜总会的门口,夜总会那流光溢彩的招牌在这暗夜之中显得格外突兀。夜总会门口站着一名彪形大汉,肩膀宽大像门框,理着板寸,脖子跟脑袋一样粗,样子真是有几分惹不起的凶悍。
但是当车里走出一名穿着收腰小西装的男子,那大汉立刻就低眉垂眼,露出一副谄媚的模样:“余少爷,您可好久没来赏光了。”
“滚,好狗不挡道!”
那余少爷可不领情,他双手插进裤兜里,像许文强一般的弓着并不修长的腰身,以一种自以为极潇洒的姿势往里走去,那大汉闪到一边的同时,还不忘帮他推开门,嘴里一味地讨好:“少爷,您请进,请进。”
在余少爷的身后,还跟了三名保镖,其中两人腰杆笔直像梭镖,一对眼睛精光四射,不断往四周打量着,仿佛在某处随时会有人对他们的主子动粗似的;但另有一人,表现得很慵懒,脸上全是无奈的表情,但他显然是这两人的头,他只是伸出一个指头,简单地指了指,没说一句话,就将事情给安排妥当了,然后一人站在车旁,另一人就跟着进去夜总会了。
李彦听到余公子这个称呼,心中突然闪过一丝猜测:“难道说,这人就是那余城主的后辈?听夏阳说城主叫余洋,再看这人的派头和作风,那一定是有脱不了的干系的。”
想到这里,李彦心中有了点想法,也向那酒吧走去。
在门口,那看场子的大汉用冷眼打量着他,虽然灯光下看不清楚他的衣服到底有多脏,但是大汉有一种敏锐的势利眼,一下就看出了李彦故作镇定后面隐藏的贫贱落魄,于是他伸出了那蒲扇大的手掌来:“这里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进的。”
这确实跟和平年代不一样了,夜总会都变成了富贵人家的私人后花园了,李彦站住了,那家伙在个头上确实给他一种压迫感,他的额头只到人家的下巴,不过他能拎起超过4米的虫将,自然不会被这点块头给吓到,好似灵光一现,他突然说了一句:“我是跟余少爷一起来的。”
“你跟余少爷一起来的?”大汉被唬了一跳,即使他直觉这是假的,但是还是被李彦说假话的胆子给吓到了。
“没错,你快点让开,不然我会让你知道狗眼看人低的下场!”李彦说,一副说假话不用打草稿的模样。
好在这个问题很容易证明,因为余少爷在进去的时候,还留了一名保镖在外面呢,那目光炯炯的家伙就站在法拉利车旁,他是保镖兼司机,现在趁着这点儿功夫,正在勤快地用竹炭毛巾擦拭着那光洁的漆面。
于是大汉指着那司机说:“你说是跟余少爷来的,那么你认得他么?”
李彦睇了一眼,轻描淡写道:“当然认得,那是余少爷的司机啊,你警告你,别耽误我的时间,否则你真是吃罪不起的。”
“我靠!你这算啥?是个人都知道他是余少爷的司机,我想知道你认识他么?你知道他的名字么?你能够过去请他过来给你证明么?”
“混蛋!一个狗腿子,凭啥让我知道他的名字?再说了,我的身份,还需要一个狗腿子来证明?”李彦这句话可够响亮的,那司机自然是听到了,那大汉也被吓了一哆嗦。
司机走了过来,腰杆儿依然像梭镖,目光有一种“上位者”的威压:“你们吵吵什么?说什么?”
大汉立刻使起坏来:“大哥,是他说你是狗腿子,可不是我。”
“狗腿子?我靠……你是什么人?”那司机也谨慎起来,他觉得这人如果没点背景,不会来找死啊。他长这么大,没见过拿鸡蛋去碰石头的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