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诡婴(1 / 2)

诡物猎人 暗尘弥散 0 字 6个月前

 “该诡物无视任何物理伤害……准确来说,是它无论受到何种伤害,都会迅速复原。”杨涟说道,“在对付该诡物时需要注意一点,千万不要和她对视两秒以上,否则它腹中的‘诡婴’将会以一种无法理解方式转移到对视者的腹中,并且从内部撕开对视者的腹腔。”</p>

“那这诡物的本体呢?除了对视之外,还有什么攻击手段吗?”</p>

“没了,该诡物的攻击手段十分单一,而且抛开无限复原的能力后,本体的实际物理强度很低,力量远不如正常的成年人类。”杨涟说道。</p>

“按照这么分析的话,似乎子宫内的那个诡婴才是这诡物的本体啊……外面那个‘母体’更像是一个容器。而且,这诡物是根据血缘关系来确定复仇关系的,怀孕的少女本身和那个渣男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反倒是这个诡婴,是那个渣男正儿八经的亲骨肉。”孙杭说道。</p>

“你的分析完全正确,诡婴才是丙六三四的本体。”杨涟点了点头,“但诡婴和本体不一样,它不具备实体,本质上免疫所有物理攻击……当年调查局曾剖开过母体的腹腔,里面只有一堆腐肉的肉块。”</p>

“按照这么算的,这个诡物应该被分到‘辛型·灵体类’里吧……”孙杭嘟哝道。</p>

“这实际上是两只互为共生关系的诡物,诡婴自身的编号为‘辛二二五’,但当它和母体一起出现的时候,那就统称为‘丙六三四’。”杨涟说道。</p>

“那当年这诡物到底是怎么被消灭的?”兜兜转转,问题又回到了原点。</p>

“另一名孕妇。”杨涟说道。</p>

“哈?”</p>

“另一名孕妇在和丙六三四对视之后,辛二二五转移到了她的子宫内,而由于该孕妇子宫内本就存在着一个胎儿,因此诡婴直接占据了那个胎儿的肉体,在这种情况下,原本属于灵体类诡物的辛二二五便拥有了实体,在它撕开孕妇的腹腔返回母体之前,用物理手段将其杀死,便可同时消灭丙六三四和辛二二五这对共生诡物。”杨涟解释道。</p>

“所以说,要消灭这家伙,还得牺牲掉一名孕妇?不,不止一名孕妇……这应该算是一尸两命。”孙杭挑了挑眉,“所以,天府城现在关押着的死刑犯里有孕妇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