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律师说道。</p>
故意伤害是刑事案件,起步刑拘,轻伤三年以下,重伤三年到十年,重伤残疾或死亡,判十年以上,无期或死刑。</p>
“你是律师,你应该知道,就算是故意伤害,如果没有得逞的话,算犯罪未遂。”</p>
“未造成损害的,不承担刑事责任!”</p>
警察同志倒不是为那三人辩解或偏袒,而是就事论事。</p>
董律师皱了皱眉:“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份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p>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p>
说完目光严肃起来:“你是警察,我是律师,术业有专攻!论讲法律,可能你并没有我那么专业。”</p>
“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不代表犯罪嫌疑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p>
“这个要论案件的恶劣程度,社会影响,以及动机舆论等等。”</p>
“单从这件案子来看,性质十分恶劣,他们纠结同伙,实施有预谋的犯罪,碰瓷,持械,蒙面,追打,每一条都加罪加一等。”</p>
“另外是他的社会影响。”</p>
“犯罪嫌疑人是星沙奔驰4S店的销售人员,仅仅因为我的当事人在他们店里买到一辆事故车,正常维权,就惨遭有预谋的打击报复。”</p>
“这件事如果曝光,不仅会造成社会对我市打黑除恶成果的质疑,也会对我市消费环境造成损害。”</p>
“同时对奔驰车品牌造成的损伤,4S店目无法纪,践踏法律的行径,也会让广大市民感到恐惧和寒心。”</p>
说到这里,董律师顿了顿,继续道。</p>
“就算我们想从轻发落,奔驰这么大的品牌会放过他吗?”</p>
“如果警方对这个案子的处理不公,不谨慎,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和舆论,责任你们担得起吗?”</p>
“总之,这件事如果我的当事人不满意,我将代表我的当事人追究到底。”</p>
律师不愧是律师。</p>
专业短识过硬,口才了得,一番上纲上线,直接把警察同志搞得头都大了几圈。</p><div id='gc1' class='gcontent1'><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 catch(ex){}</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