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仔细地考虑了冷翰墨说的话。
他感觉冷大总裁说得对。
事情已经发生了,大家都知道了,那个坑是在那里的,这件事情一定会被报道出去,一定会被放大,会被发酵。
以后大家在看到他这个作品的时候,第一时间不会想到,那些东西是怎么动起来的,那座湖泊下面到底藏了什么秘密。
而是会在第一时间的,去找当初那个熊孩子破坏掉的地方到底是哪里。
如果是被这么来回猜忌的话,还不如直接大大方方的把伤疤露出来给别人看。没错,这样才会是伤疤好的最快的方式。
大家会佩服他的大度,更会佩服他用了另外的方法,还会继续彰显他的技能。
“时间是不等人的,詹姆斯先生。”冷翰墨一边说着,一边在詹姆斯的小本子上写写画画的。
他这次用的是自己的钢笔,那是一支非常好看的笔,从暗金的颜色上来看,就知道价格不菲。
他写字的样子很好看,他握着钢笔的手更好看。陈棉棉回过神来的时候,看着他如此认真的样子,瞬间就变成了几年前的那个小迷妹。
她不会忘记,他坐在图书馆里的时候,阳光洒在他的半边身上,他穿着白色的衬衣,慵懒的靠在那边,一手拿着钢笔,另外一只手压着三四本书,正在学习。
有人天生就是学习的材料,有人天生就是唱歌的材料,有人天生就是做菜的材料,反正各人有各人不同的发展。
而冷翰墨天生就是学习的料子。他哪怕每天都会在课堂上睡觉,也会在看了一遍书之后,就把那些知识点全部都学通透了。
对于冷翰墨来说,学习不是努力不努力的问题,就是一件日常。
这点陈未央亦是如此,甚至更甚。
不像陈棉棉,当初考营养师证书的时候,她真的是……可以用要死要活来形容了,每天挑灯夜读,把自己熬成了一只大熊猫。
最让她痛苦的是,她觉得自己可能是机器人。今天晚上努力学习的东西,第二天睡一觉起来,就忘记了大半,都不知道熬夜学习到底是为了什么。一觉就清空了,回到了出厂设置。
冷翰墨不管是从长得样子,还是从气质上,都是很多妹子看的那些个什么文艺片里,男主角的感觉,会让人产生非常多的遐想,特别会觉得,为什么自己年轻的时候,没遇到过这样的男生。
陈棉棉是遇到了,但是她年轻的时候,谁都认为,她配不上冷翰墨。
别说当他女朋友了,就连站在他身边,那都是玷污他的存在。
所以那么多年,陈棉棉所充当的角色,也不过是他家保姆,专门做饭的那种。
而冷翰墨并没有多说什么,他不会和她说很多话,更不会和她说,她做的饭菜怎么样,好不好吃,他明天想吃什么。
他的反应,就好像在回应着周围人的猜想,让他们确定,陈棉棉就是他的保姆一样。
可即便是这样,陈棉棉每天都还很高兴。
为什么呢?
起码在那群连接近都无法接近的女人那里,她可是能让冷翰墨乖乖吃她做得饭的人啊!
不知道冷翰墨知道吗,那些饭菜都是她做的,不是她妈妈做的。
其实真实的情况是这样的。陈如云和陈棉棉都可以随意的用冷家的厨房,包括冰箱和冷柜,还有地下储藏室里的所有食材。
而那些食材,在用不完的情况下,就会被处理掉。
冷家的人就那么几个,肯定是吃不完的,所以陈氏母女俩的伙食也很好。
那时候陈棉棉也在上学,陈如云就会做两个便当盒,给她准备一份,给冷翰墨准备一份。
甚至两个人的饭盒都是一样的,一个是淡蓝色的,一个是淡粉色的,那完全是陈棉棉沾了冷家少爷的光,这点她是承认的。
再然后陈棉棉为了练习手艺,就会自己做便当。妈妈还是做冷家少爷那一份。
没过多久,陈棉棉的胆子就大了起来——她虽然恐高,虽然害怕那些个什么鬼怪之类的东西,从来不会去鬼屋里玩,可是在某些场合里,她的胆子大得莫名其妙的。
陈棉棉会偷偷的换食物,她把自己做的食物给冷翰墨,然后把妈妈做的那一份给自己。
她中午负责去给少爷送饭,就会坐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和他一起吃饭。两个人全程不会有任何的交流,因为她知道,他喜欢安静。
而她也会偷偷地观察他的喜好,对于今天的菜单是不是满意的。
几次下来,她就会发现,他不喜欢吃青椒,不喜欢吃味道比较大的东西,也不喜欢吃番茄酱。
她就不会去做那些东西,尽量的符合他的口味。
就在温婧琪出现的那个中午,她开始凑到冷翰墨的身边,她开始喊他出去吃饭,她开始让他陪着他之后,陈棉棉第一次做了一个小小的反抗。
她把青椒剁碎了,和米饭混合在一起,以番茄酱为辅料,做了一盆炒饭。
那天中午本来温婧琪是要喊冷翰墨出去吃饭的,他没有去,他讨厌那种人多的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