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兹此时来到了一座小房屋前,此时这座屋子从外面看起来就非常的不正常。
前院的小门被撞的粉碎,房屋的正门也被撞倒在地,似乎是有什么东西强行的闯入了这间屋子。
地面上向外跑去的带着血的脚印,印证着这里曾经发生过一起流血事件。
根据血迹的残留时间来看的话,案件发生的时间应该已经超过了24个小时。
不过...
加兹看向了房屋内,他能明显的感觉到房屋里还有活人的气息。
屋里除了一个死人之外,还有活人。
是凶手吗?不,凶手应该已经离开了。
那就是当时案件发生时的所在场的另外的人。
加兹走进了房屋,一眼就看见了倒在地上的房屋主人。
地上的血迹已经干了,死亡时间超过了24小时,意识已经消散了,即便是想复活的话,那也只能通过时空类或者命运类的手段来进行了。
不过,关于这类手段所复活起来的人,究竟和原来的人是不是同一个人?这有哲学上的分歧。
有的人说是同一个人,有的人说不是同一个人。
在这个方面的话,加兹和山石的态度是一样的,但理由并不一样。
加兹认为,两者要是同一个人的话,那么死亡就没有意义了,要是死亡没有意义的话,那么活着也就没有意义了。
生和死是不可分割的,轻视死亡的人是不会重视生命的。
所以,除非事出有因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加兹是不会将这个人复活起来的。
即便他可以做到大家常规上认为的那种复活。
无论是夺走生命,还是赋予生命,他都需要仔细的考虑考虑。
更别说,扭转规则可需要付出代价的。
加兹打量着房间内各项物品的情况,大致上,已经能够将事发时所发生的事情给复原出来。
这个人在遇见凶手的时候,并没有选择逃跑,而是坚定不移的和那位凶手搏斗了起来。
但很明显的,受害者的身体上的各方面能力都比对方差的太远了,受害者根本就不是对方的一合之敌。
还没过两招,受害者就被对方一刀给解决了。
然而,一般来说,这种情况是比较难以理解的。
毕竟我打不过,还不能跑嘛,跑不了,我不能躲吗?
为什么要跟一个打不过的人硬刚呢?
唯一的可能就在于,受害人不能跑,也不能躲,他必须得要和那位凶手正面对决。
“这个世界上总有东西是需要赌上自己的生命去保护的。”
加兹将受害者的躯体挪到了一边,看向了这块被受害者用自己躯体与血液所挡住的地板。
受害者所流出的大量血液掩盖住了这块地板周边的缝隙,以至于凶手并没有发现在这块地板下有一个机关。
咔嚓一声,这块地板被撬动了,加兹准备将其打开。
就在地板被打开的一瞬间,砰的一声。
一声枪响,打破了房屋内的寂静。
一枚子弹正中加兹的头颅。
加兹松开了打开地板的手,地板咣当的一声,又合上了。
加兹挠了挠头,站了起来,准备转看向身后的人。
“有句话说的不错,只要是凶手,他们总是会回到案发现场的。
不管他们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这些人在犯过案子之后总会回来的。”
还没等加兹把头转过来,又一声枪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