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上这身怎么样,帅不帅!”
“公子穿这身真好看!”
云梅和莫愁在给阿龙整理着身上的衣服。
一身蓝色长衫在阿龙高挑壮实的身材衬托之下,英武极了。
头上带的白色方巾阿龙感觉很别扭,不过莫愁很喜欢,看样子这个年代读书人还是很受大家闺秀喜欢的。
装扮完,阿龙背着一个装满书的书箱,直接从几千米的巨船上跳了下去。
“莫愁姐姐,你说公子打扮的这么。。。骚气,是要去做什么的!”
“唉,公子恐怕又要给我们添些姐妹了,不过,大家也都是苦命人,跟着公子,也不算是坏事。”
本来莫愁以为自己找了个能够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情郎,谁知道找了阿龙这么个花心大萝卜。
不过阿龙除了花心,其他的都非常好,尤其是对比这个时代的人,简直就是超级正人君子。
他能对人鬼妖魔一视同仁,虽然花心,可是对每个人都很好,相处起来没什么架子。
长的好看,性格又好,人有趣,实力强,男友力爆棚。
而且很有内涵,来自知识爆炸时代阿龙只要不和她们谈诗词歌赋,其他任何方面的知识都是碾压性的。
可惜,就是太花心,或者说,太博爱了?
欻!
极动变极静。
从天上自由落体的阿龙在即将到达地面的时候突兀的停了下来,然后缓缓落地,得亏没人看到,要不然有个强迫症得难受死。
“人生路,美梦似梦长,路里风霜,风霜扑面干。。。。”
哼着歌,阿龙说着荒芜的山林,向着山中的兰若寺走去。
意外收获的疑似刑天之血的东西已经把他的血脉之力推到了三代僵尸的顶点,血脉桎梏的出现,让阿龙现在的血脉之力进无可进。
也许等这几滴刑天之血完全吸收,他就能突破血脉桎梏,晋升为二代僵尸,不过,按现在这个吞噬的速度,没个十年八年,恐怕完成不了。
不是别的问题,那几滴血质量太好了,阿龙这一直发动着吞噬异能,才能在上面每天抽下来那么微不可查的一丝,进度很慢。
阿龙觉得自己也许可以另辟蹊径?比如说,去谈一场甜甜的恋爱,毕竟盘古血脉僵尸按照老大将臣的说法,爱才是最大的力量。
至于管不管用?阿龙这个大渣男觉得自己挺博爱的,博爱也是爱嘛,不过血脉桎梏还是在那里。
“可能,谈恋爱不一样?真正的爱情?我这种人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遇到,哈哈哈!”
抛出脑中杂念,趁着夜色,阿龙离兰若寺越来越近。
“嗯?狼叫?有人!”
阿龙的身后,一群狼在追着一个人,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一个同样背着书箱,只不过浑身狼狈不堪的书生提着灯笼,像丢了魂一样不要命的跑着。
“兄台,快跑,有狼,有狼啊!!!”
虽然自己已经快累死了,可是看到前面有个人,宁采臣还是很善良的提醒阿龙快跑,两句话就让他岔了气,速度一下子就降了下来。
“嗯?”
“嗷呜!嗷呜!”
阿龙略微放出一丝丝气息,狼群突然停住,然后好似看到了天敌一样,十几只狼大的小的齐出,屁滚尿流的跑了。
“兄台,没事了,狼群走了!”
“走了?呼呼,走了就好,呼呼呼!”
宁采臣趴在地上,喘的不行,老半天才缓过来。
“失礼了,兄台!”
“在下宁采臣,浙省金华人士,进京赶考途中出了些意外,不得已来着兰若寺投宿一宿,不知兄台!”
“在下龙傲,广东羊城人士,正游历天下,增长见闻,听说这兰若寺风景独特,有些特殊的人文关怀,所以绕了个大远过来看看!”
“相逢就是有缘,不如结伴而行,见识见识这兰若寺的风景?”
“好!”
听着阿龙说完话,宁采臣就感觉不太对味儿,这兰若寺在本地是出名的鬼寺,这一路走来,荒凉无比,在看看这寺庙,阴气森森,怎么会有正常人来这看风景?ъiqugetv.net
不过他也无所谓,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强,遇到狼群也有抵抗能力。
俩人一个一身蓝色长衫,一个一身白色长衫,都背着书箱,看起来就像赶考结伴的士子。
夜色之下,宁采臣身上白的发灰,很是破旧的衣服,都显得不是那么穷酸了。
咻咻咻!
乒乓!
叮咣!
还没到兰若寺里面,阿龙和宁采臣就听到了打斗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