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轩哥,我以后能跟你混吗?(2 / 2)

虽然这些想法只是她的一厢情愿,也没跟林轩做过口头约定,但她也不怎么在意。</p>

不过是个群演,又不是什么大明星,煮熟的鸭子还能飞了?</p>

李少红将自己的想法告诉曾念平,得到对方认同后,李少红最终拍板:</p>

“既然多数人都觉得林轩更合适,那就定他吧。”</p>

………………</p>

林轩在外面紧张等待了十分钟,然后看见李少红的助理走过来。</p>

“林轩,恭喜你。”</p>

“真的?太好了!”林轩激动地握紧拳头。</p>

虽然自觉十拿九稳,但最后结果出炉前,他心里还是有些担心的。</p>

现在好了,石头终于落地了。</p>

“先跟我去找财务,把你合同签了。”</p>

“好的。”</p>

林轩跟着助理去财务室签演出合同,这或许就是群演和演员之间最大的区别了。</p>

张昌宗在剧中大概有十场戏,按一场戏200算,一共两千块片酬。</p>

这是新人演员正常的价格。</p>

片酬签合同给一半,杀青后给另一半。</p>

领完片酬,助理又带着他去试衣服,试妆,拍定妆照,一直折腾到傍晚才结束。</p>

等回到地下室,王保强迫不及待地问:“哥,咋样了。”</p>

林轩得意地把一千块现金掏出来:“走,今晚哥请你吃大餐。”</p>

王保强瞬间明白了,激动地蹦到林轩身上:“太好了哥!恭喜啊!你终于当上演员了!”</p>

听到他这句话,林轩也有些感慨。</p>

在这破地下室熬了整整两年,如今终于要见到阳光了。</p><div id='gc1' class='gcontent1'><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 catch(ex){}</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