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好头(2 / 2)

至于为什么不直接打电话叫开门。</p>

山里没信号。</p>

交待的差不多后,陆仁招呼上角谷弘树,让其带路朝抛尸地走去。</p>

二十分钟后,二人走到现场。</p>

两截胳膊,两截小腿,人身上的四大件都被拆在了草地里。</p>

这胳膊腿断口处被雨水冲刷的泛白,陆仁瞅了瞅,发现这和去了血水的排骨有点像。</p>

至于躯干和头颅,则被外套所覆盖着。</p>

“这是谁的外套?”,陆仁把外套拨弄到一边后,随口问道。</p>

“我的。我给她铺的。”</p>

“你这种行为往大了说叫破坏案发现场。警方要是一时半会儿破不掉这起案子,找不到凶手,那接下第一个怀疑的就会是你。”</p>

陆仁不用回头,都知道身后角谷脸色该有多差。</p>

没关系,反正一会他的脸色只会更差。</p>

“刑侦中有一条不成文但很好用的定则,案件第一目击者是犯人的可能性很高。我记得你是第一目击者,而且还破坏了案发现场。”</p>

“不,不是我做的。”</p>

“放心,只是一种假设。其实影响不大。大致经过我也了解,事发当时,你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p>

“嗯。”</p>

“还有就是,这天气一会可能还要下雨,除非往这搞个棚子遮住,不然这案发现场注定要被破坏的干干净净。你放个外套,影响也不大。”</p>

听到这,角谷弘树长出一口气。刚才陆仁所说,真把他吓的不清,心脏仿佛被狠狠揪住,现在都还感觉有点痛。</p>

这位陆仁老师,恶趣味不是一点点重。怪不得能写出那种文章。</p>

折磨的他没脾气。</p>

“多谢老师提点。”</p>

“嗯。下次记住,别再做这种事。”</p>

哪还会有下一次。遇见一次这种事,就够倒霉的了。</p><div id='gc1' class='gcontent1'><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 catch(ex){}</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