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人太甚(2 / 2)

追求独特?

你再洗……

加你的时候,我还没看你的书,我想被某某人推过,一定很厉害咯。

而且成绩比我好。

但我昨天全部看完,哈哈哈,真是追求独特呢。

讲道理,我若是知道你写这么多巧合,我不会鸟你。

若把这件事放到几个月后,以我咸鱼的更新速度,我就真的被你和你的书友颠倒黑白了。

好在发现早。

谁没个眼拙的时候?!

而且,你成绩比我好多少呢?

我也说了,就一个小类别,互相照顾。你以为是小扑街求你照顾?

我一个新人,今年二十一,第二本书四千七订阅,期间还断更两次大的,上架前几乎天天一更,你有资格俯视我?

还是那句话,山前没相见,山后莫相逢。

你书写得跟我那么巧合,最后是越来越神似,你叫我容忍你?

从此开始,你莫要再玩些巧合,我知道你铁了心知道我告不了你。

没关系,我在这里扎一根针。

看你以后怎么玩。

你大可以快速更新,我以后若跟你写神似(翻版)的内容,当场上盟主。

你爱怎么玩怎么玩。

欺人太甚?

这么巧合的事情,还有时间线摆出来了,而且是扎扎实实的剧情神似,还能颠倒黑白了?

为什么顾左右而言他呢?

那些实锤我的,你不觉得一下就看穿了吗?

我如果再过几个月才说,岂不是要被洗地党万人攻讦?

就这样,你若写过,我绝不会神似,或者翻版!

我若写过,你不要拿过来改一下就变成自己的,没那么多巧合,真的。

我原创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