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我们中出了叛徒!(求追读)(2 / 2)

画风雅白了头发,

还与你牵手话桑麻。

然而在这个时代,

却很难再找词中剑与酒的江湖。

无人伴以歌,

无人伴以酒,

最终竟无人伴以白头。

一曲终了。

台下依旧一片安静。

直播间里却一片沸腾!

“卧槽!这歌写的太有意境了!”

“看看人家看你,为什么这首歌我听着就舒坦?”

“这才叫国风啊!红尘江湖,清新写意,季朝那简直叫大杂烩。”

“有一说一,国风还得看梅峰啊!”

“这波我粉峰哥了!”

“......”

“Big胆!居然敢诋毁季朝哥哥,援军马上抵达。”

“季朝粉丝:你们也就配听这种入门级的歌了。”

“......”

......

直播间里各种弹幕吵个不停

现场舞台上。

看着安静的观众席,

梅峰笑了笑,

轻轻地敲了敲麦克风。

咚咚咚—!

霎时间,

仿佛梦游魂归!

现场无数观众纷纷从梅峰为他们构建的古风盎然却又荡气回肠的红尘江湖中回过了神来,旋即骤然掀起了一阵热烈无比的掌声。

这一次和前面那稀稀落落的掌声不同。

观众席各个粉丝阵营中哪怕是很多其他选秀歌手的粉丝,此时也有一些人纷纷跟着鼓起了掌来,并且发出了阵阵欢呼和尖叫声。

说到底,

这是一档音乐节目。

这是歌手的舞台。

梅峰这首歌,

值得他们的掌声。

观众席前排,章小桐也是一个劲的鼓掌,脸上的表情开心又“欣慰”。

但和别人听到梅峰这首国风歌曲的震撼与难以置信不同,毕竟在现场其他观众眼中,梅峰不久前可是《创音之声》中公认的最大混子啊,现在连门槛颇高国风歌曲都能信手拈来?

然而作为校友的章小桐却知道梅峰和她都是京海艺术学院《古典音乐鉴赏》专业的,听带过他课的老教授说梅峰的成绩向来优异,还拿过奖学金。

在章小桐看来,

哪有什么一鸣惊人,不过是太久的默默无闻,这些都是支撑梅峰创作的底蕴。

......

当然,

并不是每个人都这么想。

观众席上。

季朝的粉丝就爆发了内部矛盾。

“你有猫饼啊,怎么这种歌鼓掌?”一个三四十岁粉头模样的女人气急败坏地指着俩戴着眼镜大学生模样的小姑娘说道。

那俩小姑娘头上戴着季朝的应援灯,梅峰唱完却一个劲的鼓掌,差点把手都给拍红了。

此时,被粉头大姐一吼,俩小姑娘顿时愣住了。

其中一个小声地哔哔道:

“可是...我觉得他唱的很好听啊。”

那块地方周围其他季朝的铁粉一听顿时不干了,纷纷围攻指责了起来。

“这种口水歌有什么好听的?”

“就是,一点文化底蕴都没有,你们有没有品味啊?”

“现在的年轻人真听不了有文化底蕴的歌了。”

“这种歌我们季朝用屁股写都能一天一首好吧?”

“......”

幸好粉丝们的话季朝听不见。

否则他哪怕脸皮再厚,恐怕也不敢说用屁股写,都能一天一首。

卖还差不多。

问题是也没人买啊。

就在季朝的粉丝群情激愤一阵口诛笔伐的时候。

忽然,他们发现那俩大学生模样的小姑娘居然没理她们,反而和前座的两个女孩子嘀嘀咕咕聊了起来,越聊HIA越开心。

其中一个女孩拿出手机扫了个二维码,兴奋道“原来梅峰也有粉丝圈啊,好耶,以后我就是峰哥的粉丝了,咱们的粉丝名是‘峰蜜’吗。”

“嗯嗯。”

前排,欢快偷家的章小桐连连点头。

季朝的粉丝顿时愣住了。

什么?

这就连粉丝群都加了?

愤怒的众人刚想上来痛批这种叛敌的无耻行为!

这时,旁边那个女孩忽然摘下头上戴着的季朝应援牌,转头就还给了进场发放给她们的粉头大姐。

并且还礼貌地小声道:

“抱歉哈,我以后粉峰哥了。”

“这个先还给你,我怕峰哥误会。”

“???”粉头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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