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新任务(1 / 2)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回信呢?”慢条斯理的吃了几口赵志买回来的小吃,谢秀云打量着赵志,伸手就要回信。

“啥回信?好像那个老头没有给回信”很无害的赵志还在给谢秀云剥着葡萄皮,丝毫没有看见谢秀云看着自己开始变色的脸。谢秀云写密信就是为了和自己人取的联系,赵志没有拿回来回信,那自己的密信不是白写了吗?

“你说说你,这么大个人了,办事咋这样毛躁,那边收了我的信,即便没有回信也该给我一个回条,这是规矩,懂不懂?”总算是找到了赵志的错处,谢秀云小嘴巴拉巴拉的说个没完。

脸一黑,赵志撂下葡萄,扭头便出了谢秀的房间。老子管你吃管你用,还要使唤老子,哪有这样的道理,赵志自己个坐在书房里发着闷气。自己自从把这个女人救回来,好像就没有舒服过。先是帮着送信,莫名其妙和个老头过了几招,后来还差点被个混混给劫了道,哎哟这个命苦呀。

气闷之极的赵志只好把自己关在书房里练起了拔枪,俗话说的好: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赵志当佣兵时落下的绰号闪电,就是因为赵志出手很快,拔枪开枪的速度超快,才落下了这个绰号。事实证明在危急关头,比对方提前开枪确实能救自己的小命。

赵志从开始当佣兵起,就每晚练习拔枪出枪1000次,为了不降低手指对扳机的敏感度,赵志还专门定制了小锉刀,把手指上磨出的老茧都慢慢的矬去。开始使用狙击步枪之后,更是每晚抱着步枪一起睡觉,只为了寻找所谓的枪感。

来到这个时代有一个多月了,赵志还没有好好的练习过,自己的身手也许已经退化了吧。伸手拉开了书桌的一个抽屉,里面装的都是些杂物,把抽屉整个的拿出来,在抽屉的下面赫然出现了一个暗格。书桌是赵志专门定制的,抽屉下是一个暗格,里面有一支手枪和弹夹、子弹。

将汉特送来的双肩式枪袋贴身穿好,赵志就闷在书房里练起了拔枪。枪还是汉特当初送给赵志的那两把1911,赵志喜欢这种大口径的手枪,本来汉特还拿来几把特工们使用的消声手枪,可是赵志不喜欢它们的小口径,便拿去还给了汉特。

1911系列手枪一直在美中服役,直到二战结束,美军中还是在配发1911系列手枪,可见此枪被称为世界名枪也不是徒有虚名。虽然弹容量有些少,只有7发,可是赵志很喜欢它们的大口径:045英寸(1143)

赵志有一手绝活,使用手枪连续射击行进的同时,可是随时更换手枪的弹夹,以保持火力的不间断。这种把戏很多的雇佣兵乃至一些特警都会,可赵志的速度是最快的,他可以在三秒钟之内连续扣动7下扳机并完成更换弹夹的动作。在实战中往往只是几秒钟,就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正是赵志有这种身手,才能好几次从危险中化险为夷。

“先生,汉特先生来了,好像是找你有急事?”苏眉敲响了赵志的书房门,得到回答之后,才把汉特让进了书房。

“赵,你的小丫头真厉害,说什么也不让我进你的书房”又见体宽的汉特直接就窝进了书房的沙发里,闷闷的发着牢搔。

“一个小丫头,你和他闹的苏眉脾气。说说吧,来找我是什么事?”赵志早把手枪收了起来,随手扔给汉特一支古巴雪茄,自己也叼了一支。自从拿到了黄汉林的私房钱,赵志就没有亏待过自己,吃穿用度虽不说是最好的,但也不是一般人能享受的。

摸过书桌上的雪茄剪,汉特剪去了雪茄头,用打火机烘烤着雪茄,却迟迟不说话。看着汉特一副欲言又止的样,赵志只是一笑,却也不点破,也是专心致志的弄着自己手里的雪茄,一时间书房里陷入了寂静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