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穷姐弟(2 / 2)

凌真笑嘻嘻的应了一句,就那样把青色袍子披穿宰在了自己的身上。

极为合身,非常的舒适,就仿佛是最优良的裁缝匠人专门根据凌真的身体缝制裁定出来的一样!

原是这件极品法袍颇为通灵玄妙,能够根据穿戴者的体格身材变化松紧程度,所以这才会有这样合身无比的情况出现。

改换了一身崭新青袍的俊俏公子凌真,此时的整体气质有了巨大的提升,就算是和弟弟朝暮相处的亲姐姐凌潇潇,都被弟弟当下的外貌给吸引住了目光,片刻不停的盯着仿佛换了个的凌真。

“哎,发什么呆,花痴了呀?”

凌真用手在潇潇姐的两眼之前晃了几下,“我知道本公子英俊超凡,但你好歹是我姐姐,那个望眼欲穿的眼光能不能收起来?看得我浑身不自在!”

凌潇潇这才勉强收回了注视着的目光,吞了下口水,只是低声道:“好看,这一身真是好看。

“看来所谓甲丸之甲,并不是什么厚甲重甲,而是套在长袍里面的一副内胆,哎,爹爹他还真是有心了啊!”

凌真自言自语的感慨道,“他定是知道我向往逍遥天地的仙人生活,所以故意送我这件好东西的,没有什么负重感,轻飘飘的好像没穿一样呢!”

凌潇潇伸出芊芊玉手,抚摸了几下弟弟身上袍子,觉得手感之妙,比自己生平穿的所有衣服都要好,与现在身上穿的那一条白色衣裳相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

小丫头模样的凌家八女有点儿感慨的道:“这等风流帅气,也不知日后该便宜了哪一家的小姑娘,真想看看未来我弟媳妇儿长什么模样,能否配得上我的好弟弟。”

凌真谦虚的笑着回应:“姐姐你也好看,特别的袖珍可爱,也不知以后会便宜谁家大猪蹄子,我倒想看看哪个男人这么大胆子,敢当我凌真的姐夫!”

凌潇潇掐了凌真的胳膊一下,后者因为有法袍的缘故,丝毫不同,凌潇潇哼了一下,声音很小,所以听起来与娇哼没什么区别,她叫道:“我才不嫁人呢,早跟你说过了,这辈子都不可能给人当媳妇儿,谁当我丈夫,我砍谁!”

凌真仰头大笑几声,拍了几下姐姐的肩膀,朗声道:“好哇,不愧是我凌真的亲姐,果然有志气!”

“那可不,凌家儿女,又谁是没骨气的?”

凌潇潇对亲弟弟的赞美之词感到十分受用,沾沾自喜,喜形于色。

“对了潇潇姐,给这件法袍起个名字呗,上等的武器法宝要起名,护体法袍也该有名字才行,否则对不起它这等惊世骇俗的品相。”

凌真提议道。

只是他貌似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姐姐凌潇潇在起名这方面的天赋极差极差。

“青蛟,弟弟啊,你觉得青蛟这名字怎么样?”

凌潇潇不假思索的张口就来,对她来说,什么名字都是信手拈来,只是好不好听她就全然不去理会了。

凌真无奈的苦笑一下,“青椒?这什么破烂名字,你怎么不叫胡椒?整天想着怎么炒菜是吧?!”

“什么呀,不是那个花椒青椒的那个东西,是青色蛟龙的意思,青蛟,多好听!”

凌潇潇小嘴高高的撅起,“我觉得这名字很有寓意,因为你的袍子是青色的,蛟龙之属又是天下万兽之首,多好啊,就用了吧。”

“不行!”

凌真断然拒绝,“这名字太容易又歧义,才不能用呢,让我想想……有了,就叫‘斩蛟’吧!古蜀之地多蛟龙,亦多名剑,手持名剑斩杀蛟龙,一剑可平天下万物,这才是好名字!”

凌潇潇暗自把两个名字相互比较了一下,她并没有发现什么不一样,甚至还窃以为,自己最开始起出来的那个名字要更好一些,故而不置可否。

但她也很清楚,自己的这个弟弟遗传了爹爹的臭脾气,什么事情一但认了死理,那就十八匹马都拉不回来,所以压根没有与之争辩的必要,争了也是白争。

凌潇潇盯着凌真手里的佩剑红陌,又看向了弟弟脸,突然有个想法从少女的脑海里浮现,她不禁发问道:“弟弟,你说到底为什么,本命剑都是从眉心里钻出来的?”

凌真想了想道:“剑修需要拥有本命剑窍后,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本命剑,而剑窍的位置并不固定,之所以大部分剑修都在眉心开窍,那是因为这个部位是心绪和元神汇聚最浓之处,最易开窍……我之前听过一个笑话,关于开剑窍的,有点下九流,要不要听?”

凌潇潇点头,“要。”

凌真脸上露出坏坏的笑容,“从前有个姑娘,练了很多年的剑,就是开不出剑窍,后来她索性不练剑了,和一个男人成了亲,那天她在和她男人行夫妻间那事儿的时候,开了窍,而开出剑窍的部位并非在眉间,而是在两条大腿间的那个地方,好死不死,一柄飞剑不受控制的钻了出来,咔嚓一下,就让她男人变成没了命的太监……”

凌真毫不介意的放声大笑起来,他惯来都是这般的言笑无忌,“她的可怜的男人当场就被凌厉绝伦的飞剑刺成一具尸体,那叫一个惨呦,男人下面的那柄‘剑’,到底也是没有胜过剑修的飞剑呐!”

————

黄龙郡金元城。

这一座城池名气很大,是锦绣王朝北部,号称仅次于神元王府所在地的繁华之所。

人流极大,从不缺极度富有的商贾人家,有的是兜里钱多得流油的富户,简直就是一个任谁都会向往的聚宝盆的地界。

城中的有钱人多之极矣,而他们作为财富所有值凌驾于平民之人,想要证明自己的财力,有许多途径,而其中最是快捷方便的,且可以说是最有效果的。

那就是参加一次城中鼎盛拍卖行的那场大会,并成功在场上靠自家的财力,拍到一件商品买下来。

那座大型拍卖会,光是“入会费”都是一笔让人咋舌的天文数字。

而其中每一件商品,若是单独拿出来,都完全足够抵消穷苦人家十年的辛苦劳作,放在家里,足可当做几辈子的传家之宝。

“入鼎盛者,皆是豪门贵胄。”

这一句话,是金元城城中,家家户户百姓们公认的一个常识,小孩子都清楚!

今一天,以专门招待贵族而出名的鼎盛拍卖行门口,蹲坐着一对衣着寒酸的姐弟,他们时不时的往门里面瞧上一眼。

从他们面部表情就能看出他们又多么心焦难耐。

简直已到了望眼欲穿的地步!<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