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二章 南迁(2 / 2)

叶天点点头,“二姐,工作的事情,你不说,我也会考虑的。”

“到了老家,房子的事情应该好解决,京城的房子太贵了,我们老家的房子可是要便宜的多,到时候,我们在市区买一套房子,一家人可以在一起生活。”

叶建国无时无刻不在思念家乡,能够在家乡生活,当然是极为高兴的。

“老爸,这个,我可不同意。我们家里人这么多,就算买一套房也不够住啊!您想想,一百二十个平方的房子,也就三个房间左右,您和老妈一间房,大姐与二姐一间房,老哥一间房,那我岂不是要睡大厅了?不行,我反对只买一套房。”

叶飞笑道。

“是啊!孩子们都大了,让她们二个人一间房,也不合适。这样吧!我们先回去,到了那边考察一下,如果有适合的房子,我们买二套。”

王翠兰笑着说道。

公司,房子,似乎话题总聊不完,家里人唠嗑着,叶天很喜欢这种感觉,一家人讨论问题,纵然讨论不出结果,可一家人一同在想问题,这种气氛还是极为不错的。

“好吧!回去后,我来想办法搞定房子的事情,大家放心好了。一套不够,就买二套,二套不够买三套。咱家目前也不算太穷了吧!”叶天笑着说道。

“哥,够霸气!”

叶飞竖起大拇指说道,以前倒只是觉得三哥很仗义,可如今却已经将三哥视为偶像。

“好!这里的房子,又怎么处置呢?”

叶建国环视周围,这可是京城的中心之地,这么大一套别墅,价值不菲,若是一家人搬走了,空着太浪费了,由于这是叶天的朋友送的,卖了也不大好。

“爸,我准备将当房子还给海哥。我们走了,这房子可以卖不少钱,但是,我不想擅自做主。”

叶天说道。

“好,这样做就是对的。叶天,你那个大哥对我们一家人有恩,可一定不能对不起人家。要不然,爸爸可饶不了你,做人,一定要知恩图报,这是基本的要求。”

叶建国严肃的说道。

“好了!我明白的。”

叶天当然不会将房子卖了或者还回去,刚才所说的不过是权宜之计,反正回去了,这房子还是放着,万一自己要来京城,也算有个落脚之地。

其实,在z国的不少城市,都有叶天的房产,上次打赌可赢了不少,在京城,叶天的房产数量更多,还有专门修建的别墅群,算是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反正,叶天就算决定搬回老家,也没准备完全放弃京城这片地儿。

这个地方,可是中心之地,如果能保留一定的势力,那是极好的。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这里肯定是最明显的,叶天可不想在消息上落后于别人,而搬回家,仅仅是第一步的开始。

家里人的工作做好了,然后便开始打包行李之类的,叶天也提醒了海哥,让他最近要注意安全,至于王心怡,叶天也不是很担心她,有萧家在,很少有人敢找她的麻烦。

让叶天有些不好处理的反而是肖雅倩等人,如果将他们都接回老家,不知道自己将面对什么样的结果,家里人应该是很难接受的,可是这纸总归是包不住火的,万一到时候事情都被家里人知道了,自己又该怎么办?

算了,还是老规矩,狡兔三窟,一起回去,然后单独找几处房子,先就这样了,至于以后到底会发生什么,那也是以后的事情了。

想明白后,叶天开始安排离开的事情,由于杀手的存在,叶天也不方便到处跑,万一被那个丫头找到了,麻烦就大了。

按照优先级别,叶天先安排家里人离开,行李打包后,叶天安排了车队走高速返回,然后又安排了其他的小弟,将另外的人也送回老家。按照叶天的构想,带一部分小弟一起回老家的城市,毕竟刚回去,在那边也需要足够的人手,有熟人总是好的。

事情安排完之后,叶天一个人心中轻松了不少,这种情况下,就算是杀手来找麻烦,心情也比较轻松,至少不会有什么后顾之忧。

陪着海哥喝了酒,叶天一个人进入了空荡荡的别墅中,在家里人都走了之后,一个人住大别墅,感觉还是有点怪怪的,叶天不由想起了以前的事情,想起了以往的自己。

那时候,自己相对单纯的多,只想着能找一个好工作,养活自己,养活家人,直到后来遇见她,然后便陷入了爱情的漩涡之中,奈何造化弄人,自己在参加任务时受伤了。

失忆是一件极为悲惨的事情,尤其是二个原本相爱的人都失忆了,从那以后,自己的生活想不颓废都难,原本以为自己的生命不会继续的精彩,以为会平平淡淡的终老一生,以为人生必须会留下遗憾。

可谁又能想到,自己在报纸上发现了她的踪迹,知道她去了什么学校,于是,自己一个人独自坐上火车,赶往繁华的大都市。在火车上,遇见了霸气侧漏的林思茵,这便是自己好运的开端。

想起二人一起吃饭的场景,叶天不由笑了,那个时候,自己可是标准的穷人,吃了上顿没有下顿,唯一的钱都请她吃了饭,然后,自己终于找到了她。

当她的保镖,一同上学,使劲浑身解数,为她醉酒,为她打架,为她痴狂,最后却发现她根本不是自己要找的人。好在这个过程中,自己竟然幸运的获得了异能。

还有遇上海哥也是自己事业成功的一个开端,那时的自己,几乎是一无所有,可是缘分让自己认识了他,有种感觉叫做一见如故,也许正是这样的原因,二人结拜成了好兄弟。

往事一幕幕,叶天站在院子中,面露笑意,在回味自己的人生历程时,这种感觉还真是太奇妙了。

人生苦短,百年不到。

岁月是一把杀猪刀,它将带走一切,昔日的追风少年,百年后也将成为一具白骨,因此,才有那么多人写诗作赋,总之,生命是脆弱的,也是短暂的。

凝视着镜子中的自己,叶天很有些无语,自己的年纪也老大不小了,可是,最近这段时间,自己的外形看上去反倒是更年轻了,但从外貌来看,根本就看不出自己的真实年龄。

原本,已经二十多岁了,比王心怡等人都大了好几岁,可是,叶天发现自己居然逆生长了,那一张脸,比以前更为年轻,看上去丝毫不比王心怡等人的年龄大。

看上去,不像大学生了,甚至有点像高中生!叶天凝视着镜子中的自己,这个年轻人也就二十岁左右的模样,而随后异能的继续修炼,叶天感觉自己不久就会回复到十七八岁的模样。

万一越修炼越年轻,自己修炼成婴孩状态了,那可就麻烦了。若是生命是这样的倒计时,那自己又还能活多久,十几年吗?

不对,现在有异能了,一点也感觉不到衰老留下的痕迹,或许,很多人追求的长生不老,也许我在不经意间就实现了,一直不老,一直活着,这样就有意思吗?

叶天感觉有种说不出的孤独,正所谓高手无敌,高手寂寞,自己一直习武,就算成为了顶尖的特种兵,也有很多威胁到自己生命的对手,每一次执行任务都会很危险。可是,以自己如今的修为,除了极少数的人之外,又有谁能在自己手下过上几招?

至于金钱,这让叶天更提不起精神来,这世俗间的钱,已经多到一个程度了,就算吃利息,也可以延续无数年,那还继续追求金钱,又有何太大的意思呢?所以,叶天才会决定将家安在老家,至少那边的空气更新鲜,在老家安稳的过日子,似乎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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