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是刘健寅对她有大用,只怕她早就祭起冰魄神光剑斩过去了,可就算是如此,她现在目光也是隐隐而欲露刺,只是一句话不对,她目光中的冰魄神光剑就要刺射出去了。
这叶缤当年以一岛之力力压小南极的群凶群邪,她的法术焉有轻的?那冰魄神光剑一念即动,分神化物,可以演化出千千万万,霸道异常,她现在纯粹催运自己剑体的力量,威力无穷,岂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刘健寅的力量和她比起来,真是不够看的。
好在刘健寅也不是一般人,他再不堪,但是不要忘了,刘健寅在人类的世界中最肮脏最鄙视最邪恶的政坛上,他经历了政治的考验,再也不是从前的简单人物,政治这种东西,最讲的就是察颜观色,要知道罗天上仙陈太忠都要到官场政坛来修炼,可见这政治一物是绝对厉害的!
“我仰慕仙子姐姐的法力威能……”瞧瞧……这短得看了又看零三秒之间,刘健寅就不差的把话给转接过去,他的脸笑得和狗尾巴花一样,这种丑态让叶缤的怒火消散掉了一点,她是修真的人,对凡人这种的表情天生的有一种轻视……对,刘健寅就是要她轻视,所以刘健寅拍马的说道:“我观仙子法术的奇妙,不知道我可不可以……这个……学上一二呢?”
叶缤脸上几缓,说道:“我修炼的法术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是小术,而非大道,这门法术名叫冰魄神光,以冰魄之力吸纳极光元气,在辅以玄冰精英,便可练就冰魄神光剑。只是我观你身上阳气太重,想要祭炼我门法术,只怕是吃力不讨好,这样罢了,我这里有过去祭炼冰魄神光剑的几口炼废的剑胚,我与了你,”说罢,她一拍腰囊,从腰间的乾坤袋里飞出了两柄旧弃的剑胚,这剑胚本意是叶缤自己要再生血肉后重新祭炼的冰魄神光剑,虽然她现在本就是一口剑,可是一到了自生血肉,那这身子就再也不能当武器用了!所以自然是要另炼剑胚,这剑胚自炼成,就一直放在身边,日思夜想自己得回人体再炼神剑,可是现在为了那人宝丹之资,别无它法,只好且将其拿出来,反正这种东西只要自己在,她还是可以再行祭炼的,也不必急于一时!而且这样的剑胚并非是仅这两柄,她小光明境里还有十多口,只是不及这一对罢了!出血,就要真正意义上的出血!当下叶缤道:“我且祭炼一下,不然你却是不会使用!”
说罢,叶缤又取出了自己过去祭炼云霞仙衣用的旧料,一并打在冰魄神光剑的两口剑胚里,一双素手转眼之间就结了七八十个道家的篆印,将那素手一点,道:“我是天目,与天相逐。睛如雷电,光耀八极。彻见表里,无物不伏。急急如律令。”
语毕,一件冰清玉洁也似的雪绸长袍出现在刘健寅的面前。
纯白,纯素。
刘健寅一下子就喜欢了,特别是他感觉到这上面的强大力量,当然,这种力量是对他而言的!叶缤道:“我将两口剑胚打在衣中,如果这衣服破了,定然是受到了强大的外力,到时这两剑就可以飞出来卫护于你,而这件衣服也会有自我治愈的能力,勿需多事!也算是一件防具,可以抵算丹药之资了么?”
说到最后一句,叶缤脸红,她当然不是害羞,而是为了自己的无耻,是的,无耻!
就叶缤这样随手祭炼出来的玩意,要说法力,低微到了极点,防护的能力,也是差到了极点,也就是对普通人来说算是一个宝物,但是往在修真界,这玩意就是垃圾!它的表面意义远远的大于它的实际意义。
甚至那两把剑胚,也比这样的混合产物要好得多!因为如果不把那两把剑胚打入这云霞旧料中,这两口剑胚未必不能有祭炼成功的一天,哪怕仅仅是半成品,也比放在这衣服里要强,叶缤的祭炼手法不怎么高明,她可以祭炼云霞仙衣,可以祭炼冰魄神光剑,但是要说两者结合的祭炼,那可是另一回事,她本身还没有那么高明的手法,想也是知道,她总共不过结了七八十个印篆,哪里够用的,一件真正的法器,上千个印篆是最少的了!一些法宝上没有十万八万个印篆都不要拿来见人,而且这些印篆里的法力更是惊人。哪里是叶缤现在这样随随便便的就搞出来的垃圾货!
但是没有法子,刘健寅本身还没有那么大的法力,他身上的法宝也就是三样,也就是冷香幽兰剑,半角钻云枪,青龙碧血玉,除此之外那些邪门法术祭炼的东西,还不是可以说上道的!
看刘健寅千恩万谢,傻BB的收了那件垃圾,叶缤微微一笑,对林绿华道:“丹成之后,我会再来,林道友,你……”林绿华奇道:“怎么了?”
叶缤叹了口气道:“你需要记得,一个青字,你的名中有绿,青出于绿,哪天你明白了,可要小心一二,不要莽撞!必要时,可以来小南极光明境来找我!”说罢驱剑而飞。
林绿华莫名其妙,道:“什么青青绿绿的,”转头对刘健寅道:“你真是胆大包天,敢对她那样口花花,你也就是改口的快,不然,你看你现在是不是已经分尸数截了!”说罢看看刘健寅喜孜孜的玩自己身上的那件垃圾,她心里一酸,可怜孩子,真是没有见过什么宝贝。哪怕是自己,身上还有一条红梅肚兜的法力宝贝!而刘健寅得的那件东西,纯粹是只看着漂亮的垃圾!原本剑胚还有点用,给叶缤自己一祭炼,也成废品了……
刘健寅却并不是这么的认为,在他的高兴之余,水晶宫的大牌人物来了。
原本和刘健寅接触的一直是袁静筠,但是人宝丹快要成功了,所以水晶宫的几个老不死的也都来了,他们都渴望一副人类正常的身体,可以让他们不必再靠那些炼金术的营养液生存,他们也想要吃苹果,也想要吃饭食,也想要再回味女人身上温暖光滑的**。
带头的是司马万,他是这群老骨头里面唯一一个可以行走的人,其它的人莫不是要机器的帮助,坐在电控的轮椅上,只用一个大拇指来操纵!
司马万是清末的人,早先他也是一个革命党,但是在前往湘西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会蛊的女子,两人一下子相爱了。后来这个会蛊的女子练法失败,变成了老妪,结果司马万才知道,原来这个女子嫁他的时候已经五十多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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