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节大眼睛(2 / 2)

待黑点走到近处,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男一女两个人影在慢慢挪动。再近一点,便可看得更清楚了,原来是个男的公然亲热的挽着一个女孩的手,在操场中央闲庭信步般悠闲地漫步着,一副幸福的样子。到如今,已经有好些年的岁月荏苒了,我仍旧清楚地记得这一蒙太奇似的画面。这画面深深地定格在我的脑海里,以至于我甚至还能记得他当时穿的衣服――一件绿色白条的运动衫。

“太不象话了!”我愤愤不平地说道,因为他们大煞风景,严重地影响了我看风景的兴致,要是平日里,我肯定睁大眼睛看是不是又发现一个帅哥呢,如果是,后果自然是口中洪水泛滥成灾,就要溃堤而出,倾泻而下了,可是此时我义愤填膺,大义凛然的说:“怎么能够这样呢?怎么可以这样呢?还注意不注意点儿我们光辉的大学生形象呢?哼!简直是不叫话。”旁边的同学听我这样的喃喃自语,扑哧一声笑出来,“哎呀,分明是你嫉妒加羡慕了吧?”“才不是呢!”我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恨恨地说。

回想一下,他莫名其妙地成为了我的“眼中钉,肉中刺”。原因不外乎有以下几点,一是我刚刚从不谙世事的单纯的高中踏入到自由的大学校园的怀抱,自然一时半会还不能接受这种在我眼里太过于夸张、太过于张扬的行为举止。大庭广众之下,众目睽睽之中,居然那样卿卿我我的。搂搂抱抱倒是没有,但是双手相碰也是不成体统的呀!二是我实在不太适应太极宗师的这一伟大发明,想逃不能走,真是如同笼中困兽一般。而他俩人居然能够大摇大摆,张牙舞爪的从我们身旁旁若无人的大步走过,我却在这里备受煎熬。最后一点嘛,可能潜意识里,真有同学说的嫉妒加羡慕的成分在里面也说不定。想想我孤独一人离乡背井,到天遥地远之处来求学,人生地不熟,他二人却是成双成对、莺歌燕舞,真是太不务正业,有伤风化了。

不过这下,倒使我深刻地记住了这位“绿运动衫”。他的这件独一无二的衣裳在我看来很特别,我从来没有见过学校其他的男孩子穿过,也太过花枝招展了。虽然他的样子没有看清楚,模模糊糊,不甚明了,但是他的绿色醒目的衣服,嚣张的走路姿势,讨厌的背影,就算化成了灰,我依然能够从千万人中认出他来。他的确给我留下了深刻的、不可磨灭的印象。准确的说应该是坏印象,这是我自打生下娘胎,呱呱坠的十多年来,见到的最不喜欢的人吧!我想即便天下的男人都消失殆尽了,我也是百分之百不会找这样的人作男朋友的,一定要引这人以为戒。

尽管我所就读的大学是一个以女生为主、规模较小的外语学院,男生们都是“珍稀动物”,堪比熊猫,甚至连邻校的男生都大大地称赞我校男生打扮的比女生还要花姿招展。所以,能从本校找到男朋友的女生是凤毛麟角,少之又少,无疑是极其幸运的。但即使我以后找不到男朋友,上天把这种人白白送与我,我也会断然拒绝。今天真的又是倒霉的一天呀!我忽的联想起上次倒霉的那天。那是刚考上大学的暑假,那也是表姐的学校,我兴冲冲的千里迢迢,晕头晕脑的提前参观学校。顺便和表姐一起,畅游一下学校的游泳池,可是那天特别倒霉,情况百出,可能长途跋涉之后的神志不清,后者是考上大学后脑细胞兴奋过度,最终结果是差点被淹死。还亏我李紫月终是有福之人,最后亏得有贵人出手相救于危难之中,才幸免于难。否则早就成了两眼暴突,伸长红红的舌头,浑身上下滴水的白衣水鬼一个,也没法在这里大放厥词了。据表姐说远远的,朦朦胧胧看见那还是一位帅哥呢,后来听说了之后,后悔的我肠子都青了,长吁短叹了好几周。可是当时确实机缘不巧,因为我大难不死之后,上晕下吐,脑子里一片空白,眼前一团雾水,迷迷蒙蒙的,哪里看得清?哪里还管其他身外之事,帅哥不帅哥的,最终终究未能回眸一见。于是我很遗憾地错过了那位人见人爱的“白马王子”。倒是今天在这里,却遇到了这个一见讨厌的“绿苍蝇”。真的是想见的隔着千里迢迢,千山万水,却不能相见,不想见的却近在咫尺,自己跑上门来,污染我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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