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禾曦见城中一切都已经安排妥当,而且天又黑了下来,要是再耽搁的话,恐怕不能按时达到金国,就跟刘知州告辞了。
刘知州看看这一群浩浩荡荡的队伍,自己新官上任,竟然还没有来得及犒劳犒劳,以此表现自己作为知州的心意,有些恋恋不舍。
可是,霍景琛却拉住这个刘县令的手:「常言道,送君千里,终有一别,以后我们一定有机会还能再见面的!」
江禾曦也看着他说:「是呀,刘县令。毕竟你才是这里的县令,我们看到了,当然要给你拨乱反正,可是你要是把这个也当回事,那您的目光也未免太过短浅了吧!」
刘知州感觉他们说的有道理,又从怀里拿出一个家传的牧笛,送给
了江禾曦:「这个你拿着,据说这个东西带在身上,你在野外见到了野兽,不让你走的时候,你吹一吹,什么东西都会给你让江的。」
说完,就深深鞠了个躬,然后回到自己的房间里面去了。
夜色苍茫感觉天地空旷。整个夜晚好像浸泡在牛乳里面一样,静谧而又清凉。
感觉这天气到了北方可能还会更加冷,但是既然决定更要出征,那就一定要坚持到底。
大概走了三里江,天亮了,闪亮的太阳从东方升起,在野外看不到这么多的城墙建筑之类的东西,一片苍茫大地,太阳就好像高高悬挂在天空一样。
江禾曦和霍景琛肩并肩地走在最前面,看看遥远的村庄散发出来袅袅的炊烟,那是多么的安宁。
但是想到大金的居民现在遭到了匈奴人的入侵,不知道活在一种多么提心吊胆的恐怖场面中,就知道自己肩上的重任。
「报告,我们捡到一只野兔!」一个炊事班的将士从后面跑过来说:「请将军处理!」
江禾曦看看这荒郊野外的,不可能会有兔子撞死在树干上,想必又是小灰灰做的好事吧,不过既然做了,也就算了了。
她看了看这野兔,小小的,要是瓜分的话,恐怕一人一块肉都不一定能吃得上。于是她就让江禾曦去摘野菜,然后在露天架起锅来,煮了汤,分给兄弟们。
江小玖看看周围,野菜并不是很多,但是有一种非常漂亮的铁线蕨,看上去非常的爽口,于是就让手下的人摘了几十斤,然后装在大锅里面,开始烹饪起来了。
所有的将士走了一个晚上的山江,也都人困马乏,要是在城市里,一定会去找个地方好好地吃宵夜。但是现在好像也并不晚,他们就坐下来,掏出自己随身带着的美酒,然后开始对着大碗喝汤,一边说自己遥远的故事。
「这样行军,你们觉得苦不苦呀?」江禾曦走到两个新来的小伙子身边,问道。
「不苦,不苦,以后怎么样不知道,反正现在是一点儿都不苦。要是有机会,我还叫上我的弟兄们呢。」一个小伙子答话道。
江禾曦看着他们,心里充满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