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笨笨(1 / 2)

 等宋二笙又开始挑水,孟奔老实的跟着她,不敢在瞎跑了。直到宋二笙挑完水,坐着喘气,他拿了一片大叶子给她扇风,宋二笙舒服的长舒一口气,扭头就看见了孟奔下巴底下的一道血痕。明显是被指甲划得。

宋二笙特别有男友力的,霸道的抬起了孟奔的下巴,仔细看了看,血痕周围泛红,微微有些肿。划得不浅。不由得一阵火气上来,“你长了这么一身肉,就是为了穿衣服比别人多出一尺布啊?整天被欺负,怎么就这么没用呢你?你这身膘要长在我身上,谁敢欺负我,我压也能压的她吐屎啊!!”

正在往水井里倒水的永乐听了这么粗鄙的话,忍住想翻白眼的冲动,放下水桶过来,也看了看孟奔的下巴,“去找小师父给你上点药去,天热,感染了就糟了”

孟奔被宋二笙训得,小媳妇似的缩成一团,却紧紧挨着她。听了永乐的话,肉手拉了拉宋二笙的衣角,“三千别生气”眼圈都红了,吸吸鼻子,“别生气”

宋二笙被他磨的一点脾气都没有了。从她能看见东西开始,笨笨就在她身边了,是除了家人之外,她最熟悉的人了。他们一起吃奶一起尿炕,笨笨没有爸妈,只有老爷爷一个人带着他。自家妈妈心善好管闲事,坐月子的时候又吃了老爷爷端来的好几锅猪蹄,特别感激老爷爷,就会连笨笨一起照顾。连仅有的一点点母乳都是他们俩一起吃光的。

笨笨小时候的尿布都是妈妈给做的。Z俩绝对是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交情。

老爷爷祖籍是这里的,年轻时出去了,老了带着孙子回来,还很有钱,南队那边想攀交情的人络络不绝。老爷爷也好说话,谁都什么请求,能满足也都尽量满足了,钱对老爷爷来说,好像从来就不是问题似的。人送外号,孟老钱这么一来,老爷爷在整个东坡乡都很有地位,据传说,老爷爷以前是当官的,现在还认识城里的大官呢

这样有本事的人,却对自家爹妈很是照顾,对自己也很好,宋二笙从小到大吃早点,差不多一半都是老爷爷掏的钱。她原本是存着一丝功利心和九分感激来和笨笨相处的,但这么多年,冰块也都捂热了。宋二笙的心也不是铁打的。能被她划在自己势力范围里的,笨笨绝对算一个。

可就是一个她都放在心里的小胖墩,却在幼儿园里整天被那些小屁孩欺负,被抓伤都是轻的,那些小屁孩甚至还逼笨笨吃过牛大便。要不是笨笨有一身笨劲,那次也逃不掉了。

农村的孩子整人的花样真的太多了。宋二笙不服都不行。可对象是笨笨,她就生气的厉害。

“你对着我脾气使性子的时候不挺厉害的吗?怎么一对着那些小屁孩你就怂了?”宋二笙扯回自己的衣角,跟永乐戳自己似的,戳了戳孟奔的脑袋,“我说你今天怎么没去幼儿园呢,原来是又被欺负了!!你这是逃兵你知道吗?你越躲,他们就会越使劲欺负你!!”

适得其反的道理,被欺负的越来越厉害,居然还是不明白。老爷爷明明看着是个特别有文化的人啊,怎么有笨笨这么一个孙子呢。小名都是贱名,取得意思都是和本人相反的,结果孟奔这个小名,完全和他本人一模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