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本公子真的命犯桃花?”
半开玩笑的夜默如此说道。』
说完。
夜默便四下扫了一眼。
他并没有移动女子,因为害怕女子体内有什么伤势,若鲁莽移动可能会让她伤上加伤。
这般。
在清理了一下周围后,夜默找来了一片飞机残骸,然后搭起了一个简易的帐篷。
虽然无法抵挡狂风暴雨,但遮遮太阳还是行的。
末了,夜默又找来一些散落于地上的衣服。
然后挑选一件自己觉得不错的便穿上了身。
接着,他便架起了一个火堆,然后在附近找了一些水后便用吃剩的罐头当茶具烧起了开水。
当然,以夜默半尸的身躯,水烧不烧开想来都没有什么区别。
不过考虑到眼前这个昏迷的女人,她可不一定能抵挡水里的细菌,且夜默自认为自己还是人类,所以潜意识会告诉自己没有烧开的水是不能喝的。
言归正传。
因为女人现在处于昏迷的状态中,所以夜默只能用一块沾湿的毛巾一点一点湿润女子的红唇,然后依靠她身体的本能慢慢吸允。
比夜默想象中的要昏迷的久。
因为女子昏迷了整整两天时间,而这两天里夜默则因为女子的昏迷而不得不一直陪在她的身边。
期间,过路的丧尸夜默就杀了不下十一二头。
其中有三头是进化丧尸,也就是说是有水晶的丧尸。
此时要说道。
虽然没有明显的特征,但是随着夜默吃的水晶越来越多,他已然感觉到自己似乎比以前更强了。
如果说之前杀死一头进化丧尸需要一分钟的话,那么现在连十秒钟都不需要了。
不过夜默并不满足于此。
“我还要变的更强!”
一拳将一块约莫一米长宽的大石给击碎,但是夜默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兴奋之色。
可能是习惯了,所以打碎一块石头在夜默看来算是十分微不足道的。
因为丧尸也可以。
“吱吱吱”。
电流不断在夜默的指尖流动。
夜默是个会联想,琢磨的人。
如此,对于电流的使用,他只要有空就去会钻研,开。
比如指枪,就是从指尖射出一道电流,用与麻痹甚至直接洞穿丧尸。
除此之外就是掌心雷了。
也就是将电流包裹拳头,然后给予丧尸致命一击。
虽然这一招威力挺大,但缺点也不是没有,就是太浪费电流了。
就好比你明明一根手指就可以戳死丧尸,却用拳头一样,而且是数十拳,说白了就是不必要的浪费。
只因夜默运用电流可不是无限制的,他每使用一次电力,体力就会有大量的消耗。
简而言之,夜默使用电流是与他的体力挂钩的。
一旦体力消耗一空,那么他的电流也将随之消失。
就好比普通人长跑,支持长跑的动力就是自身的体力,若力竭了还要跑,你说你能跑的动吗?
如此,夜默必然要考虑如何才能最大化的挥自己的电流。
不是说不能浪费,而是说尽可能的减少浪费。
毕竟体力的补充是食物消耗。
现在或许夜默还能从各地废城内找到吃的,但是十年,二十年后呢?
这是一场持久战,所以夜默必须把所有的不利都考虑进去。
一句话,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