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才不过十天没见,年均霆皮肤黑了许多,人也瘦了,眼睛里布满血丝,鬓角边胡子拉碴,不知道几天没刮了。
不过让眼红嫉妒的是,哪怕变成这样了,少了五官精致的英挺,但是却显得颓唐不羁,充满了成熟的男人味。
以至于在机场时还惹得不少人回头驻足看。
“年总,车已经备好在外面了,”陆康看到他,仿佛看到定海神针一样。
年均霆“嗯”了声,走的风尘仆仆。
上车后,年均霆先下命令,“去公寓吧,我要去看看洛桑,真不敢想象没有我在的这几天她是如何的担惊受怕。”
陆康:“……额……其实许小姐……也还好……要么您还是先去公司吧。”
如果他说现在洛桑还住在池升旭家,可能他会当场被喷死。
“怎么会还好,肯定是因为我不在,她只能假装坚强,这种事你都不懂,难怪找不到女朋友,”年均霆摇头瞪了他一眼,“快点开动,我已经迫不及待的要看到她了。”
他可以想象,到时候她一定会脆弱的眼圈发红,然后抱住自己,无助的亲吻他的嘴唇。
不过他现在满嘴的胡渣,亲起来应该挺扎人的。
年均霆摸了摸自己鬓角,“车里有剃刀须没,我的路上掉了。”
陆康摇头,苦口婆心的劝,“车里没有,年总,您现在这个样子也挺有型的,回去刮也没关系。”
“我当然知道,我是怕洛桑吻我的时候嫌弃我胡子扎人,”年均霆冷冷道,“久别重逢你懂吗?”
陆康想抹一把眼泪,“年总,现在不是想亲吻的时候吧,公司上下都在等您过去呢,这十天,大家是等的望穿秋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