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国内还有那么多的租界,你们不想着赶紧的收回来,竟就想着这些有的没有的,怎不叫人气愤。
放眼世界,也就只有华夏这种国中国的形态,在大大咧咧的存在着吧。别国也有,但也没有华夏这么多吧。而华夏的这些当家爷们呢,一天天就只知道在窝里横,这跟在外面被人欺负了,回家打老婆孩子的窝囊男人有什么区别。
以前罗丝最讨厌什么攮外必先安内。内里是什么,外面的又是什么人?你里外拐都不分了吗?你和你兄弟争家产是大事,还是把外面那些抢你家产的人先打跑是大事?
当然成王败寇,谁又知道胜利者说的是不是粉饰过的真相呢。只是一想到现在的华夏,罗丝还是有些不爽。咱就不能先干点有意义的正经事吗?
唉,可悲可叹
“这是怎么了,刚刚不是还好好的吗?”卡尔下了火气,站了起来,拿过罗丝手中的电报看了一眼。并没有发现有什么是可以让罗丝生气的。怎么自己的火气下去,她的火气倒是升上去了?
“没什么,就是我要买点东西。”罗丝准备让华夏那边的人帮自己收集一批书籍,运回英国。等到以后有机会了,再捐献给国家或是清华大学。
这些东西都是属于华夏的。罗丝是不会将这些留给孩子做什么传家宝的。一对欧洲夫妇的孩子却有着华夏的东西做传家宝。别在让人把她们的孩子当成那群火烧圆明园的后代了。
想起那群败家玩意,罗丝就觉得遭心。多好的园子说烧就给烧了。那可是百年园子呀,唉,不是自己家的,是一点都不心疼呀。都尼妹的不是好东西。
“你想要买什么,我让勒杰去办。”自己的女人想要买东西,必须要积极付帐。尤其是他女人还不缺钱,缺东西的时候。
想到之前为罗丝订做的礼物,卡尔想着这次到英国,应该去看一看进度。也许他可以带着罗丝一起去。亲自参与了,可能会更有归属感。
“呵呵。”斜了卡尔一眼,罗丝对他的话,不可置否。
对于卡尔的表现,罗丝并没有什么想要说的。现代还有aa制夫妻呢,所以男人大不大方的,并不在罗丝的考虑范围内。
提笔在电报纸上写下了一行字,罗丝便把电报纸交给守在门外面的特蕾西,请她给珍妮送去。那些书籍不管有用没用的,反正她不缺钱,可以让人先收集买回来。想了想,还是让人送到英国来吧。不然时间一长,谁知道华夏国内会是怎么样?
从身后被人抱住,罗丝也只是向后靠了靠。侧过脸来,正好被亲个正着。
“从华夏回来,我们就结婚,好吗?”低沉的男中音,在耳边响起。感性的话语,让罗丝有些迷醉。
轻轻的在他怀里点了点头。不说好,也不说不好。这一切本来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到了今天,他卡尔霍克利要是敢悔婚,她就把他削成人棍,养在缸里。像罗兰弄死林西那样的做法,并不适用于他们俩身上。太温吞了。
“你想要个什么样的婚礼?全是玫瑰花的教堂怎么样?”罗丝不说话,卡尔紧了紧手臂,继续问着。
罗丝想了想,若都是玫瑰花,那也太麻烦了。为了保持玫瑰的色泽,鲜艳水份。婚礼当天,工作人员一定要起很早,采最新开的花朵,运来布置。
虽然身份不同了,结婚的婚礼也不会像上辈子的小老百姓那样辛苦操持了。但劳民伤财的事情,只为了半天的婚礼教堂。确实有些不划算。
“...不要玫瑰。”
“不要玫瑰吗?那你还喜欢什么花?百合怎么样?不过亲爱的,你喜欢的仙人掌就算了吧。虽然你很喜欢,但我担心来参加婚礼的人会不小心受到伤害。”
“噗”,罗丝被卡尔的话打开了想像。一群参加他们婚礼的人,坐在椅子,走到过道上,还要小心教堂里起装饰作用的仙人掌。
等到婚礼结束她丢花束的时候,人家丢的都是鲜花,而她却要丢仙人掌。她敢丢,也不一定有人敢接吧。
“婚后,我会在英国建个办事处。我们英国美国两边住着。你想母亲了,随时都可以去看她们。”
“...好。”其实,也不一定非要在英国居住,鲁芙有了自己的家,而且即将迎来新的孩子,没有她,也许会更自在吧。罗丝欣喜的是卡尔的这份心。
卡尔听到罗丝的话,心满意足地亲了亲她的额头。
我的天使
下午,卡尔让勒杰将出去放风的两只金毛犬送回房间里来,到了美国没多久,卡尔便带着罗丝选了这么两条统血统的狗。
现在的金毛犬还太小,毛毛也很短。胖胖的小短腿连沙发都上不来。罗丝便让特勒西将狗窝放在了窗台附近。
每天小狗都会被带出去放风一回,等到回来的时候,便老实的在房间里陪着罗丝。非常的乖巧,不过狗的天性,总是无法避免的。这不,罗丝看着自己最后一双托鞋无语极了。
不过一下午的功夫,两只小狗便分工合作,一人一只托鞋。噢,是一条狗一只托鞋。卡尔看着只能坐在沙发上等等特蕾西拿鞋的罗丝说道:“怎么?又被咬坏了?我说什么来着,就不应该在房间里养宠物,又不是猫呢。”虽然猫也不应该养在卧室里。
马后炮永远让人痛恨,罗丝瞪了一眼卡尔,对着从卧室里走出来的特蕾西说道:“去找勒杰,把霍克利先生的备用托鞋拿一双过来。”
特蕾西看了一眼卡尔,抿嘴一笑,“好的,小姐。”
卡尔也是一笑,不过看了一眼罗丝的小脚,卡尔说道:“我让人去船上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吧。”一般的船上都有商贩卖一些生活用品,衣服器具。罗丝的脚太小了,而他的托鞋又太大,在有地毯的房间里,很容易摔倒的。
罗丝的小脚被卡尔的大手抓在手心。有些痒。罗丝想要抽回来,可卡尔却不愿意松手。
也不知道卡尔这是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只要看到她没有穿鞋,就会把她的脚拿到手里把玩。幸好此人不是三寸金莲的爱好者。
她记得以前看书时好像看到,小鞋最盛行的时候,那些文人墨客都喜欢将女人小脚穿的鞋当酒杯,饮酒用。
卡尔要是真有这么个爱好,她发誓,她再也不会让卡尔亲她一下。
这到是罗丝多虑了,罗丝的脚,小小的,白嫩嫩的,粉色的指甲像水晶一样镶嵌在圆润的脚指头上。让人看了爱不释手。卡尔素了这么两三年,眼睛都冒绿光了。罗丝的脚虽然招人喜欢,但其实主要的还是没鱼虾也好的心理在作祟。
“流氓,放开了。”
不过难得有些羞涩的罗丝在说完这句话后,被脑中突然冒出来一句话,雷的不轻。
“秃驴,放开那个道长让贫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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