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抗捐(1)(1 / 2)

 李泰栓果真一头撞死在大门上!只不过这大门,既不是三家营祠堂的大门,也不是李泰栓自家的大门,而是东岗教堂的寨门!

就在伏阳拳民血洒东岗教堂后没几天,八国联军攻陷北京城,太后带着皇帝仓皇离京去“狩猎”。皇帝出京的前夜,太后就发布手谕称京城拳民为“乱民”,下令各地清军予以全力剿杀!

前一天还是称兄道弟的好哥们儿,后一天变成了背后捅刀子的仇敌人!各地的义和团运动如划过天际的彗星,刹那间的万丈光芒,照亮了暗黑的夜空,拖着血红的光芒匆匆扫过天际,迅速的消亡在华夏大地上!

第二年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签订。清政府共计赔款4.5亿两白银,以大清的关税和盐税等作抵押,分三十九年还清。条约同时还规定:永远禁止中国民众成立,或参加“与诸国仇敌”的各种组织!

条约签完了,接下来就是秋后算账。京城的“祸”要朝廷大员来扛,地方上的“锅”自然是府县老爷来背。京城很多支持义和团的官员被开刀问斩,地方上“扶清灭洋”闹得欢的州县,官帽撸了一地。

伏阳知县因对围攻教堂、残杀洋人的神拳会弹压不力,而被罚没流放边疆,永不叙用。伏阳知府徐邦国也被革职查办,伏阳官员个个噤若寒蝉,上下闻“拳”色变,人人自危!

就在这时,东港教堂主教里莱德却拿着《辛丑条约》的印本,找到了新来的知府商瑞。里莱徳要求伏阳府衙依葫芦画瓢,赔款东岗教堂白银五万两,用于修复伏阳境内被拆毁的教堂,抚恤被杀的传教士;同时要求伏阳府缉拿并严惩拆毁教堂,击杀教士的拳民要犯,以儆效尤。

面对里莱徳的要求,商瑞不敢大意,他连夜召集新任的伏阳知县于守林,一起商议。

商瑞两手一摊,对于守林说:“朝廷的赔款有关税和盐税可以做保,伏阳的赔款咋个筹集呢?伏阳倒是有十家镇、回龙镇等大集镇,但钱都被厘金局直接截走了,根本不经咱府县衙门的手,我想拔根毛都见不到雁儿!”

于守林说:“商大人,以卑职愚见,老百姓闹出来的乱子,还是要由老百姓填窟窿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