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2023.9.21)(1 / 1)

 确实是余华的文字。

和文明好像。当两个文明差距过大时,会产生文化渗透,在渗透的过程中,被渗透的人们以知道得多少来评定等级,级别越高就越神。可是如果他们把一切都掌握明白,他们就会像消光里的男主一样,发现圣母,就是僵尸本身。

我看见血这个字会不舒服,这是天生的感觉,可能因为我晕血吧。

虽然故事离不开那几个字,但是也足够新鲜,至少是为了这一个相同的内核,又披上了一件不一样的外衣。

对文字的理解展开要依靠自己的想象力,我还好,能想明白。有些时候觉得文字夸张,可是,有些时候,比现实夸张的,是未展示出的现实。

那时不得不自我折磨,不知道自己在自我折磨。而我现在,我们现在,是在寻找,是在努力,是在想破脑袋地愿意自我折磨。

如果文字不能锥进心里,那就不能叫作锐利。如果感觉不到它锐利,说明还有些迟钝,有待提高,若是总看些不锐利的文字,人就变得软绵绵的,跟棉花一样。

于是我很喜欢余华,它的文字总是在我瞌睡时,给我脑袋上浇一盆冷水,让我清醒。

我又想起那句话来。粗俗的美感。当粗俗几乎被消灭干净了,余下的粗俗,就变得有美感起来,我也知道,那东西永远不会被消灭,只是它们被光明灼伤,全都躲进了黑暗的角落里。明知道它们存在,就不能只用堵截这一个策略了,什么时候能疏通一下呢?

有人卖血赚钱,有人花钱卖血。这一点都不好笑,但也不至于严肃。我说不出那是什么感觉,一想起来,就说不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