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剧情惯性(1 / 2)

 漠河,城外某个小院的地窖之中,洪文渊将最后一箱古董放了进去,从里面出来。

来来回回一个月,洪文渊终于将石室内所有的宝藏全部都搬了回来。

幸好,漠河这边家家户户都有用来储存粮食蔬菜的地窖。

所以,洪文渊哪怕是将宝藏都搬了回来,也不用担心储存问题。

虽然这边人口流动很少,想要买到房子比较困难,不过在金钱的作用下,洪文渊还是买下来了一个小院。

是一个小地主家的,洪文渊花了六十两银子买了下来。

院子里总共四间房以及一个仓库和一个地窖。

刚刚从地窖出来的洪文渊瞬间就被一群狗包围。

仅仅一个雪橇肯定是不可能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就将所有宝藏拉回来。

所以,洪文渊又租借了两个雪橇,总共三个雪橇,这才能够在一个月内搬运完。

不过,对外,洪文渊的解释是在林子里打猎,为此,鹿鼎山周围的好几个狼群都已经被洪文渊剿灭了。

每次回来的时候,带两三头野狼的尸体。

虽然这周围没有什么人家,但是洪文渊还是觉得自己伪装一下是很有必要的。

将雪橇套起来,洪文渊来到了城内。

这些雪橇全部都是洪文渊租的,反正宝藏已经全部都拿过来了,洪文渊也就准备将这些雪橇和狗全部都还回去。

“客官,这是退给您的银子,您收好了。”

对方将洪文渊的押金退还,随后便准备将狗和雪橇全部都带回去。

“汪,汪,汪~~~~”

只是,让洪文渊没有想到的时候,最开始租用的五只二哈其中的一只突然挣脱了绳子,冲到了洪文渊脚边,咬着洪文渊的衣摆不愿离开。

“客官,这,”

对方一脸为难的看着洪文渊,洪文渊低头看了一眼。

这只二哈是五只之中最小的一只,不过,洪文渊记得在上一次面对野狼的围攻的时候,反而是这只最凶猛。

“这样吧老板,这条狗多少钱,我买了。”

想了想,洪文渊最终还是花了一两银子将这只二哈买了下来。

“你也算是聪明,知道跟着我有好日子过,放心吧,我肯定不会亏待你的,以后我吃肉,你吃骨头,怎么样?”

掏了钱之后,洪文渊蹲下来揉搓狗头,直到二哈都感觉有些不耐烦了,这才停了下来。

“行了,走吧,正好是饭点了,带你去吃饭。”

洪文渊牵着绳子,在附近找了一家饭馆。

这边天气寒冷,吃的也都是些高热量食物,不过这正合洪文渊的胃口。

毕竟练武消耗大。

“也不知道爹和文定什么时候才能赶到。”

吃过饭,洪文渊带着二哈出了城,看着远处一片苍茫。

五天前,一支商队正好启程出发进关,洪文渊便带去了一封信。

虽然他现在不知道洪熙官在什么地方,不过洪文渊有天地会的联络点,到时候信肯定能够送到洪熙官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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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某个客栈内。

洪熙官抱着洪文定正在吃饭,只是,饭桌上却还有别人。

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和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女。

“哎呀,女婿呀,你成天就吃这些啊?我女儿跟着你,可真的是受罪了啊,也罢,谁让女儿是我的心头肉呢?来,我这里还有些银钱。”

四十多岁的女人说着,从怀里掏出了一锭银子,放在了洪熙官面前。

“来路不明的钱,我不花。”

洪熙官冷着脸拒绝了对方,顺便又喂了洪文定一勺奶。

“好有原则啊!”

一旁,十七八岁的少女一脸春意的看着洪熙官。

“哎呦,我这是造的什么孽啊!”

四十多岁的女人一阵哀嚎,惹得周围的食客都看向三人。

“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啊?”